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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大衛犯罪事件中學習
2022/05/25 02:02:52瀏覽77|回應0|推薦0

大衛犯罪的原因:

1.靈裡的放鬆:他睡到日頭平西才起來,而且不知儆醒,當試探來時,他任憑它下去,沒有立刻懸崖勒馬。 (主說:「總要警醒禱告,免得入了迷惑」(可14:38))

2.心裡的剛硬:他沒有及時悔改,沒有立刻順服,而是一錯再錯。 

3.人心的敗壞:他用非常詭詐的手段想要解決他犯罪的結果。

4.大衛的驕傲:他以為他是一個君王,就濫用軍權,讓神家的義人,大能的勇士烏利亞被殺了。 

5.大衛的虛假:他跟約押之間虛假的對話。

我們對罪應有的認識:

1.罪是會生罪的,如果不立刻對付,它會越生越多;越犯越多。 

2.罪會越來越嚴重,從小罪變大罪。

 

撒但的伎倆:

犯罪之前:淡化罪的嚴重性

犯罪失敗後:強化地定罪、控告,極力來摧毀。

目的:使罪在人心中成為重擔,不敢回到神的面前,漸漸遠離神。

我們對罪應有的態度:

1.不輕看,要儆醒:務要謹守、警醒,因為你們的仇敵魔鬼,如同吼叫的獅子,遍地遊行,尋找可吞吃的人。 (彼前5:8) 不叫我們遇見試探。 (太6:13)  

2.不拖延,要及時:對我們的破口、漏洞,我們不可以拖延,要趕快,而且越快越好,靠著主的恩典把這些破口修補起來。

3.不妥協,要徹底:當我們在修補破口或是在對付罪惡,要離開這些試探和捆綁時,撒但常常會說:不用那麼認真,這樣夠了;或是這樣就可以了。我們絕對不妥協,對付罪一定要徹底。

犯罪後被管教時該有的態度:

1.我們對犯罪的事,不可輕看,一定要盡快、徹底,不留餘地,沒有任何妥協的悔改,而且服在神大能的手下。要知道神是輕慢不得的,神斷不以有罪的為無罪。 

2.真正悔改時,我們知道管教是出於神的愛,不可灰心,所有的孩子,只要是兒子都一定要受管教的,神的意念是非常正面的。

“你不可輕看主的管教,被他責備的時候,也不可灰心”(來12:5)

3.我們在主面前要順服,也要帶著一個盼望,知道神在我們身上有積極的目的。

“凡管教的事,當時不覺得快樂,反覺得愁苦,後來卻為那經練過的人結出平安的果子,就是義。”(來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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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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