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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 分手的「遺物」 
2017/03/27 09:17:27瀏覽5571|回應28|推薦0

  分手的「遺物」

 

           原載於《中國時報》,二○○五年三月七日,浮世繪。 

  我的同志朋友和她交往四年的女友分手了,就在一起搬進裝潢和家具花了她一百多萬的房子的九個多月後的一天清晨,這間房子是她女友母親名下的房子。離開時,走得很匆忙,只帶走她幾件簡單的衣服、羽絨被和枕頭。她愛吃火鍋,順手打包了她的電磁爐和鴛鴦鍋的鍋子,放在玄關門邊,她想也許有一天回去拿,可是過了半年,她還是沒有回去。

 

  有一天,她的同學要向她借鴛鴦鍋,她要她同學去找她的前女友拿,結果,她的前女友還替她用粉紅色的透明塑膠袋打包了她的所有「遺物」--一包還沒用完的衛生棉、 開封了的紅茶包、還沒用完的沐浴用品、喝剩的紅酒、游泳衣和CD片。

 

  為此,當時參與她們戀情的同學們忿忿不平--

  

         「奇怪了,她應該還的是妳買給她的筆記型和桌上型電腦啊!」

  「是啊!虧妳還幫她付眼睛雷射的手術費,四萬多塊吧,她怎麼不退還這一筆錢,或者,讓近視恢復原來的九百度也好。」

 


 

  「妳就是什麼都不計較,還好,妳離開之後,她要還妳四十萬的裝潢費,我堅持叫妳一定要收下,否則現在不是更嘔。」



 

        這件事後,朋友在電話中對我說:「我不是難過,只是生氣。妳知道嗎?我同學去拿鴛鴦鍋的時候,手裡還抱著小孩,她先生的車在樓下併排候著,她居然讓我同學把那些廢物一袋袋地提下樓,我寧願當時我同學就決定把它丟掉算了。」「畢竟在一起的四年還是有歡笑的。但突然覺得一切都過去了。當時,朋友警告我,她和別人搞曖昧,我提醒她,她否認,我偷偷檢查她的手機。決定分手,只是我不喜歡那樣的自己,我沒有辦法接受自己背著她,查詢著我買給她的手機的通話紀錄,那不是我,我不應該會做出那樣的事的。」

  後來,有一天週末,她準備開車出門,想起後車廂的那一堆「垃圾」,她原封不動地把它們丟了垃圾筒裡,澈底結束這段感情。

 

  分手的狀況分為兩種:一種是志願性的,一種是強迫性的。前者較為單純,兩人發現感情走到了盡頭,心甘情願分開;而後者較為複雜,一個要走,一個不願意走。所以,不願意走的那一方往往會找藉口希望在保有尊嚴的狀況下,能夠再見上一面,看看有否挽回的機會。

  我有一個近親和女友協議分手,分手後沒幾天,前女友在手機找不到他的情況下,在半夜打了他家裡的電話,接電話的是他的弟弟,她探問著他是否已有新戀情,並說要約他拿回她留在他家的東西。後來,他回電了,說是已請快遞把她要的東西歸還。

  我的一個男性朋友曾經收到一個快遞,是他不甘心分手的前女友,在無法再見一面的情況下寄來的,包裹裡面是他留在她那裡的保險套和各國的色情光碟。

 

  分手後,在當初熱戀時所送給彼此的東西,究竟該不該歸還?我覺得應該要視情況而定。

  「慾望城市」裡的凱莉的公寓要變成合作式大廈了,她得被迫搬家,男友艾登決定賣掉他原來的房子,買下凱莉現居的公寓,還有隔壁那一間,把中間的牆打掉,就可以住在一起。雖然凱莉後來接受了艾登的婚戒,但她根本還沒有結婚的打算。就在艾登親自施工打牆期間,兩人婚戀觀的差異漸漸呈現。終於,艾登決定搬走,凱莉堅持要艾登把婚戒帶走,因為她看見它會心傷;艾登離開後,凱莉打開艾登留下的一個信封,她原以為是一封告別信--偉大的愛情故事都是以眼淚做結尾,而不是律師事務所的信--艾登給她三十天的時間作決定:以原價買回她原來的公寓,不然就要搬走,好讓他賣掉。身為律師好友的米蘭達認為這很公平,而公關好友莎曼珊覺得艾登太沒風度。

  我覺得這是合理的,因為婚戒和房子都是有價的「大」的物件,理應歸還。感情已經虧欠了,可以計算清楚的「物質」,就更不可以再對不起了。

        我常常告誡我的學生,在談戀愛時,彼此金錢上的用度,不可不斟酌,特別是女生,绝對不要隨便就把自己「物化」了,因為,當妳貪圖別人什麼時,別人也認為妳有利可圖。

  我們可以盡力在情感以外的物質上尋求互不虧欠,但其實不可能是互不虧欠的,因為曾經付出的感情,在當下的青春是無法計算或歸還的。

  所以,當愛情走到盡頭時,沒有用的東西,為了保持風度,還是經過三思,妥善處理吧!如果覺得看了礙眼,就直接丟進垃圾筒或者資源回收,以免,太傷人也太「商」人了。

( 創作散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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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06衡
2017/07/30 01:20

在看完這篇文章後,讓我想起曾經的某段感情,我住進那女孩買的房子,我們一起花錢布置她和我的愛的小窩,所有的家具都是我買的,但好景不長,我們交往一年就分手了,在分手的當時,她把我的東西裝進黑色的垃圾袋中,放在那間房子的門口,當我看到那個景象的時候,我真的非常心痛,就覺得我明明為了你付出那麼多,但一說分手就翻臉成這個樣子,甚至把我的東西當作垃圾一般的遺棄在門外。現在回想起那個時候的所有回憶都覺得非常的後悔,但是我知道錯的不僅是她,因為明知道是看重物質的我,卻給予了那女孩那麼多的物質,事後我也好好的反省自己的行為。那對於物質的東西是否該歸還,如果是我,我會把太過貴重的東西還給對方,因為那是對方給予的,那我還給她是想讓她自己去決定那項物品的去留,如果她也覺得很貴重,可能可以自己留著,又或者是雖然貴重但是她真的實在是不想要,那她有權利把那項貴重的東西丟掉或是贈與他人。我不喜歡貪圖別人的東西,因為我知道我看到她送的東西,一定會想起她,一定會知道是她送的,所以我一定會歸還,不管她送的東西是不是很貴重。如果可以我希望在我的下一段感情中,我能夠放下重視物質的我,好好地去談一場非物質慾望的愛情,不想讓自己談一場會「商」人的愛情。

chen.piyueh(piyueh2288) 於 2017-07-31 10:45 回覆:

沒能好好道別

還把東西放門口

的確很受傷

好好壯大自己

投資自己

不要重蹈覆轍

 


xxxxx1315 xx婕
2017/07/29 23:04

xxxxx1315         xx婕
很多情侶在熱戀期時,為了滿足對方,很多事情都願意為了對方做,直到他們感情破碎,要分開時,才再開始計較著自己為對方付出了多少,並且要求歸還,若是拿不回,還可能為此吵得不可開交。至於,當初熱戀時所送給彼此的東西,究竟該不該歸還?我跟老師有同樣的想法,也覺得應該要視情況而定,假設今天是送對方衣服、褲子等等的東西,那如果要回來,自己也不可能穿,更不可能給下一任男朋友穿,所以我認為這類的消耗品,送給對方不要回來也是無妨。但若是戒指、手機等等就必須歸還,因為對方是看在這段感情的份上才會買給你,所以當這段緣分結束時,他有權利要回來。那車子、房子等等這些更貴重的物品,我認為就有必要兩人坐下來好好談談該如何處理這些物品。常常在電視上聽到關於即將步入婚姻的情侶分開了,也為了兩人的共同財產該如何處置傷透腦筋,我覺得提議分開的人,通常會找個最公平的方式解決,畢竟他也不想再跟對方有任何瓜葛,越快處理完越好。相反的,捨不得離開的那一方會找各種方法去拖延時間,為的就是能在和對方見上一面,試圖挽回他們的感情。最後,我認為除非是對方讓你處置他的東西,否則隨意的把對方的東西丟掉的人是很沒有品德的,多難得的緣分把兩人牽在一起,就算因為不合所以分開,也沒必要讓兩人昔日的情分變得如此難堪。

chen.piyueh(piyueh2288) 於 2017-07-31 10:46 回覆:

有品德的人

便能處理好感情

好好劃下句點


n0221049
2017/07/13 20:51
n0221049N0221049

分手後的兩個月,可以笑了,只是還是很關注她的一切

分手後不知道過了多久,可以去健身去跑步可以開始吃好吃的美食,我多出了好多自己的時間,突然發現原來我可以去做自己想要的事情,我可以找到自己喜歡的打工,有著對於未來的短程規劃和長程規劃,可以開心地畫著對於未來的藍圖即使知道還有許多地挑戰在等我

感情世界大起大落,隨時要警惕自己拿得起放得下,每次的感情結束,都要讓自己更好才是!

chen.piyueh(piyueh2288) 於 2017-07-31 10:47 回覆:

找回自己的自由

很棒的自我投資


n0221049
2017/07/13 20:40
N0221049

看完教授的分手的遺物,有很多的感觸,其實分手後,被提的那一方,大多數會想要復合,整天胡思亂想,想著要在什麼時間點什麼方式重新在一起

還記得,分手後的第一天,因為太突然了,所以還沒習慣一個人的感覺,只是笑嘻嘻地回答朋友:喔 我們分手了

分手後的第一週,什麼難過的情緒全來了,朋友的勸言左耳進右耳出

分手後的第二週,因為信心崩塌了,開始否定自己 ,什麼祝福都是騙人的,感情的抽離真的很糟

分手後的一個月,不太難過了,可是回憶的片段開始浮現在腦海裡,此時,心酸的感覺來了,貌似這個階段是最痛的,任何一個熟悉的場景都可以把自己弄得很玻璃心

chen.piyueh(piyueh2288) 於 2017-07-31 10:47 回覆:

加油

所有的成長經驗都是好的


林子祺
2017/07/13 19:56
分手的遺物N0203045
在感情上的世界裡,或許物質能為彼此增添愛情的溫度和情趣。是種我有多愛你還是我們之間愛得多深的證明。但是水能載舟,亦能覆舟。分手後就是一堆廢棄物來著的。
曾經我的朋友跟他前男友分手了,她直接把那條男友在專櫃買的手錶丟給我。說是我戴上去很合適,當初說喜歡的不得了,只要是他送的,我都喜歡。
雖然這樣,不過我朋友的作法我挺讚賞的,既然用不著看了也心煩不如送給需要或是合適的人。在別人的身上再次讓這些分手的遺物展現自己的價值也一種好聚好散不是嗎?(heycelia123@gmail.com)
chen.piyueh(piyueh2288) 於 2017-07-31 10:48 回覆:

轉贈

也是一種好的處理方式


N0520016
2017/07/13 18:03
1樓. N0520016
2017/07/13 13:56人在戀愛時總會付出許多,但是分手之後就會開始有爭議,除了感情上的付出,物質上的付出到底是否該歸還?像是短文中提到的《慾望城市》中,艾登跟凱莉分手後,艾登把房子要回去,凯莉的朋友有人認為是公平的也有人認為艾登沒直風度。

我認為要視情況而定,太貴重的物品在分手後就應該還清,以免到最後因為這些東西鬧得更不愉快,就像文章中的一句話:「感情已經虧欠了,可以計算清楚的物質,就更不可以再對不起」,感情的付出已經無法收回,能收回的也只有實質上的東西了,而每一件分手的遺物都代表一段關係中最令人難以忘懷的感受,留著也只會讓自己想起過去,更讓自己放不下而已。

但最好的方式是別送太多物質上的東西,有些人在戀愛中願意對另一半盡心盡力的付出,但感情走到盡頭時便開始會計較,更會顯得尷尬且沒風度。

謝謝老師~(leoliu1995555@gmail.com)
chen.piyueh(piyueh2288) 於 2017-07-31 10:49 回覆:
言之有物

n0221049
2017/07/13 14:40

chen.piyueh(piyueh2288) 於 2017-07-31 10:51 回覆:
有問題喔

A0227117
2017/07/13 14:10

A0227117

陳碧月教授在《中國時報》寫的分手的「遺物」,裡面談到她的同志好朋友被劈腿,也因此分手了。我覺得同志在一段感情中,需要付出的絕對比其他人還多,因為我覺得他們自己知道自己少了什麼,也因此需要用別的東西來取代.我女朋友有個雙性戀的好朋友(簡稱A),之前跟一個女同志交往(簡稱B),兩個人一起搬到台北,A到台北一直沒有去找工作,幾乎都是B在養她,可是A又因為每天在家,跟房東先生發生了關係.A以前就有當過小三的經驗,可是A還是繼續地讓B養她.據我女朋友說B很喜歡用物質來取悅A,也因為這樣花了不少錢.我想說的是,不管是正常或同志的情侶,都有可能會遇到這樣的事,可是正常的情侶可以很容易地攤開說,可是對同志來說,感覺他們會覺得對方得來不意,所以更不想要去戳破這些謊言,他們一旦戳破,感情就很難維持下去了,要再去找也不是隨便路上找就有.我覺得這種用物質來取悅對方的感情很危險,一旦分手只會讓自己非常不甘心,也因為這樣,最近新聞才常常報一些情殺案.

教授提到兩種分手,自願跟強迫,一段感情中其實大多數都是後者居多,很少會有兩方好好分開的下場。每一個人在感情中都會有個比較,不管是我對你比較好,還是我送你的東西比較多之類的,也因為這樣種有一方會覺得不甘心,大多數都是被提的哪一方,也會想辦法複合,因為知道自己已經付出太多了。我舉例我前女友,她生長在一個富裕的家庭,所以錢對他來說根本不算什麼,之前會一直買東西送我,可是當我跟她提分手的時候,她瘋狂的打電話跟我要回所有的東西,後來我還她的時候又想要跟我復合,可是當時我分手後就遇到我目前的女朋友,所以她就放棄這個念頭,可是過不久後,她就一直在外面到處說我對他不好,劈腿又花她的錢,當時其實我也沒去保護自己,因為我覺得一個在不甘心分手的人需要去把她發洩出來,所以我可以當壞人沒有關係,她後來也做出許多誇張的行為,威脅要殺我家人,去搶其她人的男朋友等等的,我會知道這些事,是因為分手後我們還是同班同學。

一段感情中只要牽扯到錢就不會有什麼好下場,不要說情侶了,朋友之間有金錢糾紛就不得了了。我有一個非常要好的朋友,認識了十多年,她是一個對男朋友百依百順的人,只要男朋友想要,她就會省吃儉用的去滿足對方,之前因為她男朋友開了一間餐廳,需要耗費大筆現金,我朋友就把她的積蓄借給男生,可是一年後男生的店就倒了,錢也沒賺回來,反而一直虧錢,男生就覺得轉去國外開餐廳繼續追隨他的夢想,又跑來跟我朋友借錢,我朋友有跟身邊比較好的人分享,也很多人要她把錢要回來,可是男生知道了,就跟女生吵架差點就分手了,男生也說去國外會把錢還她,雖然她們到現在還是再一起,可是男生也沒把錢歸還。如果這繼續下去然後她們有一天突然分手了,那一定會鬧得很難看,錢也不一定拿得回來,也因為這樣要分手很困難。

感情就像雲霄飛車,大起大落,永遠不知道接下來要往哪裡去,總會有一個期待接下來會很刺激,可是期望太高失望也高。

chen.piyueh(piyueh2288) 於 2017-07-31 10:50 回覆:

我認為

用物質取悅的感情

本身就是個不健康的情感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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