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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 分手的「遺物」 
2017/03/27 09:17:27瀏覽5574|回應28|推薦0

  分手的「遺物」

 

           原載於《中國時報》,二○○五年三月七日,浮世繪。 

  我的同志朋友和她交往四年的女友分手了,就在一起搬進裝潢和家具花了她一百多萬的房子的九個多月後的一天清晨,這間房子是她女友母親名下的房子。離開時,走得很匆忙,只帶走她幾件簡單的衣服、羽絨被和枕頭。她愛吃火鍋,順手打包了她的電磁爐和鴛鴦鍋的鍋子,放在玄關門邊,她想也許有一天回去拿,可是過了半年,她還是沒有回去。

 

  有一天,她的同學要向她借鴛鴦鍋,她要她同學去找她的前女友拿,結果,她的前女友還替她用粉紅色的透明塑膠袋打包了她的所有「遺物」--一包還沒用完的衛生棉、 開封了的紅茶包、還沒用完的沐浴用品、喝剩的紅酒、游泳衣和CD片。

 

  為此,當時參與她們戀情的同學們忿忿不平--

  

         「奇怪了,她應該還的是妳買給她的筆記型和桌上型電腦啊!」

  「是啊!虧妳還幫她付眼睛雷射的手術費,四萬多塊吧,她怎麼不退還這一筆錢,或者,讓近視恢復原來的九百度也好。」

 


 

  「妳就是什麼都不計較,還好,妳離開之後,她要還妳四十萬的裝潢費,我堅持叫妳一定要收下,否則現在不是更嘔。」



 

        這件事後,朋友在電話中對我說:「我不是難過,只是生氣。妳知道嗎?我同學去拿鴛鴦鍋的時候,手裡還抱著小孩,她先生的車在樓下併排候著,她居然讓我同學把那些廢物一袋袋地提下樓,我寧願當時我同學就決定把它丟掉算了。」「畢竟在一起的四年還是有歡笑的。但突然覺得一切都過去了。當時,朋友警告我,她和別人搞曖昧,我提醒她,她否認,我偷偷檢查她的手機。決定分手,只是我不喜歡那樣的自己,我沒有辦法接受自己背著她,查詢著我買給她的手機的通話紀錄,那不是我,我不應該會做出那樣的事的。」

  後來,有一天週末,她準備開車出門,想起後車廂的那一堆「垃圾」,她原封不動地把它們丟了垃圾筒裡,澈底結束這段感情。

 

  分手的狀況分為兩種:一種是志願性的,一種是強迫性的。前者較為單純,兩人發現感情走到了盡頭,心甘情願分開;而後者較為複雜,一個要走,一個不願意走。所以,不願意走的那一方往往會找藉口希望在保有尊嚴的狀況下,能夠再見上一面,看看有否挽回的機會。

  我有一個近親和女友協議分手,分手後沒幾天,前女友在手機找不到他的情況下,在半夜打了他家裡的電話,接電話的是他的弟弟,她探問著他是否已有新戀情,並說要約他拿回她留在他家的東西。後來,他回電了,說是已請快遞把她要的東西歸還。

  我的一個男性朋友曾經收到一個快遞,是他不甘心分手的前女友,在無法再見一面的情況下寄來的,包裹裡面是他留在她那裡的保險套和各國的色情光碟。

 

  分手後,在當初熱戀時所送給彼此的東西,究竟該不該歸還?我覺得應該要視情況而定。

  「慾望城市」裡的凱莉的公寓要變成合作式大廈了,她得被迫搬家,男友艾登決定賣掉他原來的房子,買下凱莉現居的公寓,還有隔壁那一間,把中間的牆打掉,就可以住在一起。雖然凱莉後來接受了艾登的婚戒,但她根本還沒有結婚的打算。就在艾登親自施工打牆期間,兩人婚戀觀的差異漸漸呈現。終於,艾登決定搬走,凱莉堅持要艾登把婚戒帶走,因為她看見它會心傷;艾登離開後,凱莉打開艾登留下的一個信封,她原以為是一封告別信--偉大的愛情故事都是以眼淚做結尾,而不是律師事務所的信--艾登給她三十天的時間作決定:以原價買回她原來的公寓,不然就要搬走,好讓他賣掉。身為律師好友的米蘭達認為這很公平,而公關好友莎曼珊覺得艾登太沒風度。

  我覺得這是合理的,因為婚戒和房子都是有價的「大」的物件,理應歸還。感情已經虧欠了,可以計算清楚的「物質」,就更不可以再對不起了。

        我常常告誡我的學生,在談戀愛時,彼此金錢上的用度,不可不斟酌,特別是女生,绝對不要隨便就把自己「物化」了,因為,當妳貪圖別人什麼時,別人也認為妳有利可圖。

  我們可以盡力在情感以外的物質上尋求互不虧欠,但其實不可能是互不虧欠的,因為曾經付出的感情,在當下的青春是無法計算或歸還的。

  所以,當愛情走到盡頭時,沒有用的東西,為了保持風度,還是經過三思,妥善處理吧!如果覺得看了礙眼,就直接丟進垃圾筒或者資源回收,以免,太傷人也太「商」人了。

( 創作散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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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2966 xx淳
2017/07/31 23:23

第一則故事中,可以看出雙方的經濟是不太對等的。

個人認為在尚未走入婚姻且穩定之前是不適合有過於不對等的金錢或物資上的給予,一方面會造成對方對你經濟的依賴或是壓力,另一方面也會造成自己對於感情被經濟牽扯。

例如:心裡會想,我在這段感情已經投資這麼多金錢與物質,那麼如果分手或是離婚,那麼會導致這些投注的"心力"都白白損失,這個現象會造成感情的本質被模糊化,導致雙方可能會失去對於感情的需求。

要經營一段感情,會同時需要感性與理性,課堂上老師有提到門當戶對是否有其必要性,個人的意見是需要但不是必要,如果雙方足夠成熟,能清楚了解自己所需,並且有足夠的學習動力,以及磨合的時間,那麼是可以讓雙方慢慢融入彼此生活,應該是可以克服一定程度的,但是很明顯故事中可能就是一個偏向失敗的例子。

至於分手或離婚後的財產歸屬問題,情況有很多,但主要問題可能在於雙方的價值觀認定,有一方經濟能力特別好或是某一方當下有經濟上的需求,那麼財產的歸屬自然會偏向某方,第一段故事也可以看出,女主角並沒有對於筆記型電腦以及手術等,他人認為是巨額的金額去計較,而是著重在一些生活上經常使用帶有感情的物品有較多的芥蒂,有時候雙方之間的物品其實它的價值常常不是金錢能夠去衡量的,也因此雙方會有對於其價值認知的不同存在,有時候就會需要雙方溝通或是第三方協調處理。

(alanmaxz1280@gmail.com)
chen.piyueh(piyueh2288) 於 2017-08-02 11:16 回覆:

能暢所欲言

自己的核心理論


2071恩
2017/07/31 22:59

曾經看過一部美劇叫《美女上錯身》(Drop Dead Diva),在第一季的第二集裡面有一段在講述一對夫妻在打離婚官司,男方Chad在過去曾經將自己的腎捐給女方Mindy,在和解的時候,男方卻要求女方把腎還給他,但其實男方並不願意這麼做,他只是還沒準備好結束這一段感情。而最後Chad也放下了並對Mindy說''I would have done anything for you'', ''At least part of me will always be with you''. 

一段感情的結束,彼此曾經所付出過的,不可能全部都予以歸還。 因為愛,所以當下給予了付出,不論是金錢、物質或是情感,然而,這些也都是心甘情願的。 當今天這段感情宣告結束,我不認為曾經所付出過的可以理所當然地認為應該怎麼樣...,因為誰也不虧欠誰。

所謂遺物,是否該將其丟棄亦或是歸還,我倒覺得並不那麼重要。畢竟,終究是過往遺留下來的回憶,縱然可能不願再見,但如果是美好的回憶,留下來了又何仿。即便東西仍掉了,但是回憶卻丟不得,也忘不了。談感情,雙方應具備成熟理性的思維,真正愛對方的人,是不會去計較付出的多或少,因為愛對方,所以心甘情願。

不然就會像有些分手場景,不堪入目,兩人在情緒上,往往就會做出這許多令人匪夷所思的行為與判斷。但是當冷靜下來思考後,其實一段感情當中,總還是有好的時候,甜蜜的時光,與其在那兒討價還價,不如各自帶著美好的回憶,繼續下一段人生,下一段戀情。

(hpn62143@gmail.com)
chen.piyueh(piyueh2288) 於 2017-08-02 11:17 回覆:

心甘情願  四個字說得很好

值得努力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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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31 22:39

0805

如果是我,當愛情走到盡頭時,我會忘掉自己曾經付出給對方的物質和情感,然後將從對方那收取的昂貴的物質歸還給對方,或是以其他方式還給對方,寧可不要虧欠著對方,讓對方有小尾巴可以抓著不放或是閒言閒語可以到處說。我認為付出過的如果是禮物或是心甘情願的,並不是借的,那麼就不應該也沒有資格要回來。當初自己精挑細選送出去給對方,為了製造甜蜜感動的氣氛、回憶的,也達成了當時的目的,其實是沒有什麼好要求對方要彌補歸還,因為一切都是自己的想法。

 

老師:「在談戀愛時,彼此金錢上的用度,不可不斟酌,特別是女生。」其實我覺得在這個時代,應該要不分男女,每個人應該都要視自己的餘力來去付出,不應該因為談戀愛而讓自己有金錢上的壓力,這樣的感情遲早會因為金錢上的不平衡而有爭吵。

 

同時在交往時,不應該要求對方買昂貴的禮物送給自己,就像文章老師所提:「當妳貪圖別人什麼時,別人也認為妳有利可圖。」只要其中一方送出昂貴的禮物,就會希望有同等的回饋,畢竟相戀的愛人誰不希望付出的愛也同等的收到。

 

分手的「遺物」,對我來說除了情感上的回憶,我會好好的整理那些東西,將昂貴的還回去,其餘的禮物、紀念品,收在自己不常看的角落,好好的保存,可能偶爾去回憶自己曾度過的時光,畢竟人生就這麼一次,時間也不會倒退,不論酸甜苦辣都值得紀錄下來。

chen.piyueh(piyueh2288) 於 2017-08-02 11:18 回覆:

所有經驗過的情感

都是值得好好收藏的

那是一部份的自己


2621 儒
2017/07/31 22:27

看完文章後,我認為每段愛情帶給自己的都是一種成長,當下的自己勢必難過與不捨,因為那位曾經存活在你心中未來藍圖的另一半,從此離開了你的世界.但過一陣子後的自己相通了也從中學會了許多,無論最後彼此的戀情結果如何,但愛情本來就是享受那些過程的點點滴滴,最起碼彼此開心過也幸福過那就足夠了.在這些過往的感情之中,我們留下美好的回憶學習經驗,往下一部更加美好的愛情邁進.我也認為最好的遺物就是回憶.交往過了七個女朋友,若是沒有過去六任女朋友帶給我的經驗和回憶,現在的自己也沒辦法和這第七任的女朋友度過了這五年的時光,每一次的感情,每一次的挫折帶給彼此的不是只有痛苦,留下的是你曾經享受過的甜蜜與你體驗過的回憶.

物質上的遺物 或許無法一輩子陪伴者我

回憶中的遺物 伴隨者我邁向下一段愛情

因為有妳們 讓我的過去圓滿 未來更加完整

謝謝妳們

(gentle4410@gmail.com)
chen.piyueh(piyueh2288) 於 2017-08-02 11:24 回覆:

所以 

我們對於對方過往的感情

都該感謝

感謝這些過往

成就了現在站在你面前的他


2527,儒
2017/07/31 18:03

人生很難很複雜,若要說比人生還難還複雜難應付的我想大概就是「感情」。

小至與家人朋友,細微至出外交識的另一半,種種情感的關係和相處,我都認為需要小心翼翼處理。

更不用說是「分手」,此種屬於可能不為和平或值得慶祝的「情感分裂」。

雖然自己尚沒有過分手的經驗,但也看過好多周遭朋友的樣子;有的是整天失魂落魄,看著那些在濃情蜜意交往時留下的各種「紀念品」(a.k.a遺物)在暗自傷神的,也看過那種分手後灑脫自如,一股勁的就把遺物們丟個一乾二淨,揮揮衣袖一片雲彩都不留下的。

在我自己的認知來說,分手,遺物通通都眼不見為淨對我來說才是最完整的「分手」,畢竟下一任的到來誰都無法預測,忘記是從哪邊聽來,有這麼一句話說:「刪除清空前任的所有,是給現任或下一任的尊重。」我個人非常認同這個理論。

所以我贊成讓濃情蜜意交往時留下的的任何痕跡或東西,都成為此趟情感的「遺物」。

(helloxinruxoxo@gmail.com)
chen.piyueh(piyueh2288) 於 2017-08-02 11:25 回覆:

刪除  清空

也是一種 歸零 重新來過的好方法


8177安
2017/07/31 14:17
走的慌張,走的匆忙,切割不了、不敢面對的,不只是這些「遺物」,不只是不敢回頭的一方,不知如何處裡這些遺物的一樣不知所措的不知如何面對這些東西,像是不知道如何面對這段感情。
很多情緒在當下沒有解開,一層一層堆疊,交織,最後連當事人也不知道這一切是甚麼樣的問題,不論是誰都無法去做甚麼,不論是志願或是被迫,不論是和平分手還是趁夜搬離,這一切都不會有太多的差異。
被提分手的那一方,通常也選擇逃避,逃避那份憤怒,無法寬恕自己與對方,也把強烈的自責與責備他人的情緒埋藏在心裡,直到一層一層偽裝又蓋上去,讓這一切看似淡化,但卻成了某種投射與潛意識的變化。
無法寬恕自己的人,就無法寬恕別人;無法肯定自己的人,也無法肯定別人。
我們都很難去接受「自己已經無法再被對方愛」,但其實更難接受「自己是值得被愛的」。
丟掉過去,不會有新的開始,因為過去是丟不掉的。
否定過去,就等於否定了自己,走進我們人生裡的每個人,父母、兄弟姊妹、每一任情任、每一任伴侶,都塑造了我們。
遺物,有一天在你面對了,在寬恕了,平靜了,遺物就只剩回憶,像是無關緊要的過往,流過淡淡的情緒,就像是證明自己曾經活著,將她沒帶走的被子裝進自己新買的被套裡,在寒冬裡取暖。
謝謝她的走進,謝謝她的離開。
真正的遺物,是她在我們心中留下的痕跡。(wlo2381951@yahoo.com.tw)
chen.piyueh(piyueh2288) 於 2017-08-02 11:22 回覆:
最後一句 好有哲理

5079,庭
2017/07/31 13:40

我覺得在交往時本來就不應該有太多金錢上的牽扯,吃飯各付各的、禮尚往來可以,但也不宜太貴重,畢竟只是交往而已,雙方在一起只是最簡單的「彼此喜歡」,「嘗試」著要在一起,若扯到了金錢物質方面,最後如果分手了事情會變得很難辦。

我覺得文章裡那句「當你貪圖別人什麼時,別人也會認為你有利可圖。」很有道理,新聞上出現了很多例子,有了物質金錢上的牽扯,有些贈物者分手後自然會認為曾經付出的情感、金錢都是一場騙局,想要回來也很合理(畢竟真的有不少人用這種事騙錢),結果討不回來鬧到媒體上,雙方不但都失了面子,有的甚至還會轉變為凶殺案,這都是情侶們在交往時沒有想清楚的原因。

但是聽說戀愛中的人是沒有理智的,或許其實那些情侶們心裡是懂這些道理的,但被愛情的甜蜜、得到禮物的那種受到關心的虛榮心沖昏了頭,我就很不理解,為什麼會有那麼多人被人騙財騙色到對方失去聯絡才意識到是被騙了,而且被騙的都不是小數目,這簡直令人難以相信,或許這也是一種理智上知道跟事實上做到的差異吧!?

我的父母在結婚前就約好了要各自管理各自的錢財,家裡的支出主要是爸爸負責,爸爸負責家裡的三餐開銷(我們家幾乎都是一起吃外食),媽媽則負責保險稅金之類的開銷,我覺得這樣很好,因為兩人都有為家庭付出,卻也有各自獨立使用金錢的權利,而且這樣雙方也比較不會有金錢上的爭吵!
chen.piyueh(piyueh2288) 於 2017-08-02 11:15 回覆:

父母理性處理金錢規劃

值得學習借鑒


7059婷
7059婷
2017/07/30 23:24
7059婷
我並沒有真正談過戀愛,只有曖昧過,但是這種「遺物」處理,我非常能感同身受。
我記得高中的時候,和曖昧對像曖昧長達一年之久,那時我們彼此送給彼此很多貼身之物,像是做給彼此的手作小東西、紙條,還一起購買的水杯,成雙成對的便當盒⋯等。
雖然價值並不是太貴重,但是在分開之後,會常常因為看見那些舊物而想起之前那段日子,那時候也因為自己不成熟,常常覺得我為他付出了這麼多,為何還是得到這樣的結果?非常不理智的要求拿回自己的東西,但是,東西是拿回來了,感情卻拿不回來了,也許那時候我認爲,我能拿回我的東西也許就贏了吧!但是那時心底是空虛的。
過了一年之後,我整理房間,突然翻到他留在我這的遺物和我硬要拿回來的遺物,我突然覺得自己好幼稚。那時候我剛好看到一本書叫做《斷捨離》,我們常常留著舊物,心裡想著這以後也許會用到又或者以後可以回憶用的,因為我是念舊的人,但殊不知留著這些東西卻是對自己一點幫助都沒有,越堆越多的東西,人生也就越來越亂,我覺得這是有關聯的。
於是我二話不說,將過往的遺物通通處理掉,頓時我覺得清爽多了,而心裡對那份感情也算是真正的了結。
我常常會開玩笑的說,如果再來一次,我不會要求拿回我的東西,因為要丟兩倍的東西好浪費時間、又很麻煩。
chen.piyueh(piyueh2288) 於 2017-07-31 10:42 回覆:

果斷處理掉所有感情的回憶

從新來過

是個好辦法


3019庭
2017/07/30 13:05
我認為在交往的當下就要先分清楚花費,吃飯的時候要分開付,買東西如果對方送的是很昂貴的禮物,我也不會收下,理由是,雖然交往中把對方當成可以陪伴一輩子的人,但是當還沒有“婚姻”這個承諾時,就不應該收下太昂貴的禮物,一方面有個現實點,那就是如果收下了,到時候分手了會很麻煩,因為可能對方會覺得你應該把曾經送出的禮物歸還,但就算對方沒說我覺得自己還是要主動,這是一種尊重和尊敬。

分手很常就是從此不見面了,又或者你也不會想要再用那些東西了,如果用的話感覺就像是利用對方或者會使另一人覺得被利用。如果送太貴重的禮物,這段關係變得好像是建立在利益交換之下,這樣的感情長久以來也是會變質的。

每個人應該都要是獨立的個體,如果你一直花錢在對方身上,那對方看重你的到底是你的人還是你的錢跟禮物呢?小東西我是覺得沒關係,但是太昂貴的禮物,我覺得要等到雙方正式結婚後才能收,並且最好不是單方面的,而是雙方都會彼此適當的付出,如果你真的重視那個人,而那個人也真的重視你,應該就不會只有單方面的給予。

至於如果是朋友而不是情人,我覺得也是同樣的,有時候送昂貴的禮物還不如送對方真心喜歡但花的錢少的小東西,有時候一起買同一個東西,那樣更有紀念意義。而我自己則認為,一封感人肺腑的信,那更會是永久的回憶,從小到大我收到的信到現在都還保留著,即使現在已經不聯絡了,也不太可能會再聯絡了,那些都是我會一直珍惜的寶物。

心意還是最重要的吧。
我是這麼認為的。
chen.piyueh(piyueh2288) 於 2017-07-31 10:43 回覆:
言之有理

2205凌
2017/07/30 12:08
不管送彼此的東西是否留在身邊,我想那段回憶想起來還是會心酸。


在他每次吵架後總會把分手掛在嘴邊,而最後想重回的快樂的我終於答應了。

分手後,我說最後一次道別,我想還給他屬於他的東西,相約是我上瑜珈課的空檔,兩人好像買賣商品一樣一手交錢一手交貨,只是付出的感情收不回,感覺只是形式上的歸還些什麼,我們都不想虧欠對方。他抱了一袋我假日住他家時的一些生活用品,我則是把他曾承諾我的幸福還給他。那是他在情人節送的一條昂貴的對鍊,一方面不想看到東西而傷心,另外就像老師說的這是可以計算清楚的「物質」,當然不能理不清。


物品是隨時可以丟棄的,但人的記憶卻無法抹滅,到現在偶爾想起他還是會鼻酸,可能是為當時太傻的自己而心疼吧!我是一個念舊的人,我不會把當初愛我的人的心意隨意丟棄,而是好好收在我的回憶寶盒裡,在這段感情獲得或失去的都會成為我面對下一次愛情的養分。


而回到文章討論的,在當初熱戀時所送給彼此的東西,究竟該不該歸還?我想無形的愛是還不了,但有價值的物品,還是應當要處理得宜,免得最後分手可能就會因為相愛時送的禮物而吵翻,那這不是很諷刺,也更不值得嗎?


但物品歸還了,難道就能相安無事、冷靜分手嗎?在一起凡事都為對方想,分手後什麼事情都能拿來講,數落對方的缺點,來安慰自己在這段感情中的不完美,我認為一段感情結束,就不要再計較太多,分手就已經夠痛了,至少不要再次傷害對方,給對方一個最深的祝福,也別讓自己困在過往的痛苦悲傷裡太久。
chen.piyueh(piyueh2288) 於 2017-07-31 10:44 回覆:

正面樂觀

迎接下一段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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