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曹麗娟《童女之舞》的同志情愛書寫
2013/11/08 14:42:53瀏覽9804|回應0|推薦3

一、前言

 

90年代台灣小說的一大特色,便是出現許多以女性情欲、性別跨界及情色頹廢為題材的作品。其女性小說書寫的主流,包括:書寫女性情欲;呈現女性自戀而實際的慾望,對頹廢男性抱以輕蔑,出現了反異性戀情的傾向;女同志小說對愛欲的歌頌,及其自我追尋;女女情慾的惺惺相惜,對照出異性戀情的不足與貧乏;因著異性戀的社會壓力,同性戀所充滿的紛擾與糾纏。

90年代性別議題的討論,主要有兩條線索,分別是「女性論述」和「同志論述」。而這兩條線的發展,源自70年代以來的小說與性別議題探討的暗潮洶湧,這是沿著女性情慾的發展,漸漸鬆動過去僵化而傳統的情慾論述;而另一條是從家庭結構的變化出發,而糾扯出政治的性傾向和性別認同的議題。這兩條路線,水到渠成地到了90年代以後,在性別議題的反思上--女性自覺的體認、性別流動--發展出多種樣貌的小說作品。

本文所以以曹麗娟的小說作為研究對象,是因為曹麗娟的作品可以說是在「同志論述」中也涵括了「女性論述」的重點,而且有別於以往的同志小說的「創傷」,是以較為「光明」的勵志面來歌誦同志情愛的。而本文則以其代表作《童女之舞》作為研究範圍。

本文擬從曹麗娟的創作技巧與風格特色深入研究,從而分析小說文本中同志的養成背景,同志的拒絕同化、渴望認同到自我認同的吶喊與掙扎。

 

二、正統道德裡的暗流洶湧

 

(一)性別探索:女女‧男男‧男女

 

十六、七歲,正是奔放的青春期,出現第二性徵,此時的性格較不穩定,可能已經意識到生理的變化,但心理上卻還未能適應,並且認同於兩性分別的社會約制,因此,很容易產生性別的迷惑。

在〈童女之舞〉中的兩個女生相識在十六歲十八歲那年一起去游泳,鍾沅為童素心抹防曬油,第一次除了媽媽和妹妹外,有人碰觸童素心裸露的肌膚,童素心感到「一股不知來自何處的熱流貫穿全身,像是要將我引沸、融穿一般。」[1]

青少年時期開始對於性別產生好奇,於是鍾沅沒有拒絕男生的求歡,她和童素心有了這樣的對話--


     「因為我很好奇,我不知道男生和女生有什麼不一樣……做了以後我才

     曉得做愛很簡單,不過可能還有一些別的什麼吧。」

「什麼?」

「比方說--」鐘沅把菸扔到地上踩熄,然後跳上堤防坐在我身邊,

抓起我冰涼的手指頭一根一根玩。「比方說,我在想,兩個女生能不

能做愛。如果我是男生我就一定要跟妳做愛。」[2]

 

鍾沅在兩性之間探索著,呈現出性別認同間的弔詭性格,所以進入大學後平均半學期換新戀人,對象男女有之。

小米是鍾沅第三任女友,交往最久,但鍾沅還是離開了她,她懷著自殺的念頭去找童素心,童素心憤怒地對她說:「鍾沅那個人妳還不懂嗎?要跟她在一起就要有她那種本事!就算跟她一直下去又怎樣?妳想過沒有?做一輩子Lesbian啊?妳不苦不累不怕?別傻了,鍾沅的新歡可是個男的!」[3]一口氣說完後,童素心驚覺自己何時蘊積了這麼多不平之詞?小米抹去眼淚,恍然說:「我的天!童素心妳比我還慘。」

童素心從十六歲起就曾天真得想要和鍾沅相伴到老,然而童素心想:「說我們是兩個不同世界的人不如說我們是兩個同樣的人--同樣是女人--這恐怕才是我真正不能擺平的罷!」[4]

二十八歲那年鍾沅要到國外去,童素心也要和交往多年的男友結婚了。

童素心經過探索,選擇了異性戀,在當時那是一條比較好走的路;至於鍾沅未來的性別抉擇,一直到小說結尾還未知,作者安排她到國外去,也許因為開放的環境,讓她更有機會去思考或游移自己的性別取向,於是,成為異性戀或同性戀都有可能。

曹麗娟筆下的女女之愛都是女主角自我追尋的一部份,然而因為同性戀的社會壓力,愛情在苦難中掙扎浮沉,許多女女關係也充滿了紛擾與糾纏,不論是純粹柏拉圖式的精神至上,或者是無所遁逃、掩藏的洪荒情慾。

〈關於她的白髮及其他 阿寶認為費文最有本錢去誘拐未成年少女。費文寬肩、平胸、窄臀、長腿、高額、線條俐落,最重要的一點是,完全對失戀症候群免疫,她缺心少肝,但離開她的人還能留有處女之身好嫁人。

她的Tomboy的養成過程簡直是天時地利人和--母親在她六歲時便和一個「女人」跑了,她從小由父親和三個哥哥帶大,她撿哥哥的衣服穿,一樣去理髮廳,一起幹架、泡妞、抽煙、看黃色刊物、初吻獻給她大哥的波覇女友阿霞。國中前後那一兩年,她居然也有幾次想拿童軍繩上吊自殺,後來大徹大悟自已的生理結構是不同於哥哥們的。

國三那年,她無計可施只好找阿霞給她講習關於「月經」的種種狀況,臨走阿霞交給她一袋生理褲衛生棉。

有一次,費文生平第一遭赤裸裸地藉由鏡子仔仔細細觀察自己的身體,才發現這個與她相處了三十幾年的肉體,居然那樣隔閡那樣遙遠。感覺自己逐漸枯萎的費文,她「一點都不想要像她老爸老娘她大哥二哥三哥,她誰都不要像。她甚至也不要『像』一個Tomboy。」[5]

……

……

……



1.曹麗娟:《童女之舞》,台北:大田出版社,1991年1月,頁25

2.同註一,頁30

3.同註一,頁34~~35

4.同註一,頁36

5.同註一,頁163


(原載於《明道學術論壇》第一卷第一期,2005年9月。)

出自作者:陳碧月

書名:兩岸當代女性小說選讀

出版社:五南圖書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出版日期:20079月初版一刷

( 知識學習其他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piyueh2288&aid=93894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