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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29 21:42:18瀏覽1629|回應0|推薦17 | ||||||||||||||
設置「綠色商店」原則與規範 資料來源:綠色生活資訊網 所謂綠色商品是指產品在原料的取得、產品的製造、銷售、使用及廢棄處理過程中,具有可回收、低污染、省資源等功能或理念。販賣這些綠色商品且在中華民國內合法登記並領有營利事業登記證之商店即可經由申請成為為「綠色商店」。 設置「綠色商店」規範之重點工作如下: 1. 綠色商品導入與管理:「環保標章」、「節能標章」等政府認定為綠色產品或符合這些標章規格的產品之導入與管理。 2. 綠色行銷策略:行銷方式應融入環保概念,並避免不必要的行銷,並應提供顧客相關之產品環保特性資訊。 3. 賣場綠色環保與衛生管理:使用節能設備或節能之作法,包裝儘量採用無污染、易於回收的材質並適度包裝,環境衛生清潔等。 4. 綠色消費觀念宣導:持續性提供顧客綠色消費觀念與綠色產品資訊等等。 5. 參與或辦理環保活動:綠色商店除販賣綠色產品外,應主動參與或配合辦理相關環保活動,以推廣環保觀念。 6. 資源回收宣導:設置商品或廢棄物回收通路並推廣資源回收。
綠色商店執行程序 一、緣起: 為強化民間企業與團體對於「環保標章」認識及「綠色消費」的認同,並鼓勵優先購買環境保護相關產品,促進綠色產業發展及減少對環境負面衝擊,以提升環境品質。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特訂定綠色商店審核標準及執行程序,期使各販賣業者積極配合成為綠色商店,方便民眾進行選購綠色產品,並可透過相關活動提升民眾對於綠色消費之認同。 二、綠色商店申請資格: 2. 銷售環保標章產品達3種以上 3. 環境保護類產品標示及具有設置資源回收設施 三、審核方式 2. 各縣市環保局將依申請者資料於7個工作日內進行實地審查,審查結果由 網站之綠色商店審查系統進行記錄 3. 審查通過即成為綠色商店,將相關資訊揭露於網站,審查不通過將由環保局持續輔導,輔導記錄亦需登錄於網站系統。 四、追蹤管理 2. 商店將由種子人員進行定期查核(約每季一次),查核結果將登載於網站 3.查察結果如銷售環保標章產品未達3種以上、未定期回報銷售環保標章產品 項目、數量、金額與相關活動,或與申請維護資料不符。於查核記錄送交 申請者30日曆天內仍未改善者,將撤銷其綠色商店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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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環保生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