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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11 21:03:00瀏覽22|回應0|推薦0 | |
本文章廣告來源:Google廣告 行政院主計總處昨(13)日公佈2020年家庭收支調查,其中每人可支配所得中位數中位數為32萬元,換算基本生活費為19.2萬元,較前一年提高1萬元,明年5月申報綜所稅適用,調幅是歷史最高。 《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第4條規定,「基本生活費」是依主計總處最近一年公佈的全國每人可支配所得中位數60%計算,基本生活費不得加以課稅。 根據主計總處公佈的結果,2020年每人可支配所得中位數為32萬元,以此計算2021年每人基本生活費為19.2萬元,比去年18.2萬元增加1萬元,將於2022年5月申報綜所稅時適用。 以一家四口為例,如果報稅條件不變,基本生活費多4萬元可以扣除,以適用稅率5%計算,可省稅2000元,適用稅率12%計算,可省稅4800元。 責任編輯/林湘芸 投資再等等內政部打房出招「禁止預售屋換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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