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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化劑、毒澱粉、假天然、假冒米,WHAT IS THE NEXT?
2013/08/30 11:34:04瀏覽434|回應0|推薦4

應該是毒澱粉的時期吧,我們台灣美食的聲名完全破功,更成為外國人嘲諷的對象。記得在某篇文章看到一句話:「那麼漂亮會不會是台灣來的,然後下一句是搞不好有『毒澱粉』…」。

真不知我們的官員們(含立委諸公母)看到類似的文章會不會覺得不好意思?還是官大不只學問大,臉皮也變得特別厚了?

塑化劑、毒澱粉、假天然、假冒米,WHAT IS THE NEXT?

我沒有水晶球,所以我不知道下一個品項會是什麼?但我相信絕對會有下一次。原因在於我們政府的不作為,至於要怪行政部門還是立法部門就讓他們兩邊去吵吧!

以胖達人這次的事件為例,若非郝市長發動的詐欺訴訟,不然就是「廣告不實」被北市衛生局罰款18萬,連消保官要求的3倍罰款,胖達人也不理,後續會不會真得進入訴訟,再慢慢看吧。

但同樣的一件事,據新聞報在香港胖達人將可能被罰50萬港幣,負責人可能要坐5年牢。

重罰不代表一定沒有下一次;但輕罰絕對會有下一次。因為殺頭生意有人做,賠錢生意沒人做。

據新聞報導,山水米2年出包18次,這就是最好的證明。更可笑的是這次出包後,農糧署罰了20萬,可是電視台推估光中元普渡山水米就進帳6000萬,可以罰300次。

每次都一樣,新聞正熱時,官員也會出來罵一罵,但新聞一過後,就什麼都沒有了。

一家大企業自家賣的東西,其中有什麼內容物都不清楚,出了事之後,才說自己也是受害者,然後再向肇事者求償,真好啊。先是向消費者賺錢,出事還能向肇事者求償,兩頭賺啊。而我們消費者呢?只能認命?政府呢?只會拿人民的稅金,然後呢?

今天只要法律修改一下,只要食品的成份被查出來和包裝所寫的不合,第一次罰你去年營業額的5%,畢竟難免會出錯。但第二次就罰10%,第三次以後50%,有違法添加物的話,要罰更重。另外,若是老百姓發現的,可以將罰金的1成當作消費者的檢舉獎金,如此一來就不用擔心政府人力不足的問題,政府只要覆檢就行了,反正送SGS檢驗幾千元就行了。

當然數字是我亂寫的,但重點在於要讓廠商會覺得「痛」,不然風聲一過,絕對是會有下一次,現在的人工添加物不是靠人的五感就能分辯的,就像這次的胖達人事件,香港部落客也只是懷疑,若不是胖達人被查出來,他們還想用「特殊手法」呼嚨過去。

塑化劑、毒澱粉、假天然、假冒米,我們的行政和立法部門還不行動嗎?「人民的小事就是政府的大事」說大家都很會說,但做了嗎?吃就是人民最小最小的事,但也是最大最大的事,讓人民不再擔心食品安全的問題,這應該是政府最基本的職責吧?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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