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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不在「產品名稱」;重點在於產品標示不符時的「罰責」!
2014/07/02 23:22:22瀏覽2297|回應2|推薦5

都快無言以對了,真不知道我們的官員腦袋中到底是什麼?真得是各部會輪流放火,每次沒事時,就一定有部會出來放火。

要強制更改米粉的名稱,大概是去年的食安風暴而來的。只是把名字改成「炊粉」或是其他的名稱,廠商就不會搞鬼喔?這是那門子的邏輯啊!

再者,要有米才能叫米粉,老婆餅、太陽餅大家都聽多看多了。說點新的,那鉑金包是不是要真得有鉑和金啊?香蕉包是不是要用香蕉去做的才能叫香蕉包?(香蕉的纖維,好像可以說?)

傳統的紅龜粄是不是要捉一隻烏龜放進去嗎?

一個產品要叫什麼名字,廠商高興,消費者買單,就好了。你政府管這幹什麼?

今天我如果真是無良商人,我難道不會名稱寫米粉,但實際上仍是用玉米澱粉去混充。這叫人性,殺頭生意有人做;賠錢生意沒人做。

真不知道是不是我們的官員在政府內被保護的太好了,所以已經變成不食人間煙火的仙了。就像這次的笑話,搞來搞去,搞得百姓雞飛狗跳後,一切重來。然後搓一搓,就當沒事發生,被搞到的廠商、百姓們,算你們倒楣。

重點是我們的官員絕對沒事。依舊官照做、錢照領,倒楣的是你們。

今天為了我們國人的食品安全,重點不在於產品的名稱,而在於成份標示是否真實。而政府的責任就在於要替國人查驗和處罰標示不符的廠商。

另外,要罰就要罰得廠商會痛,不要總是那幾十萬,廠商搞一次賺個幾百萬、幾千萬,結果政府罰個幾十萬,罰好玩的喔!還記得上次的混充米的事件,就有新聞計算該廠商混米的暴利,結果我們的政府仍是罰那幾十萬,意思意思一下。

保證絕對有下一次,只是看那一類、那一家廠商倒楣被查出來而已。

再者,如果政府的人力不足,那也簡單。可以仿檢驗空污的方式,只要人民檢舉廠商標示不實時,可以分得罰金的一半當成檢舉獎金,保證一堆人替政府把關。

或許有人說會,人民沒有專業和儀器啊,放心啦,SGS檢驗幾千元就搞定了。就算要幾萬元好了,只要你的獎金夠高,仍然有人會去檢舉。

就算沒有人,那也還有競爭對手、競爭廠商。

同樣都是做吃的,成本多少、利潤多少,大家都知道啦,獨門配方也不可能有太大的差異。

有時候,不是我們人民要去懷疑政府,只是政府的作為總是讓我們不得不去懷疑其動機。

感覺上就是政府在「務虛」,搞個虛招出來,然後昭告天下,我們政府有做事嘍,不要再罵我們政府、我們公務人員在混喔。

但實際上呢?就像房地產實價課稅一樣,如果我沒有看錯,實價課稅只在於「財產交易所得稅」,那房價還是一樣不動如山,打房是講講而已。

房價的重點在於「持有成本」,這個關鍵不動,一切都是假的,都是虛的。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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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樹
等級: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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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7/08 17:13
真是吃飽了撐的。

njmozart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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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7/03 07:21
說到點子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