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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2/23 23:47:47瀏覽483|回應1|推薦0 | |
上廣下欽老和尚有一句開示,
很耐得我們去體會。
他說:「做得要死,又被人嫌,就叫做六度總修(台語)」。
意思是你若賣命地做,又遭人嫌,就叫做六度總修。 我剛聽到這句話,一時還不太明白, 以後仔細想,覺得很有道理。
學佛的人應該都知道, 六度就是六種度過生死苦海的修行法。
亦即布施,持戒、忍辱、精進、禪定、般若智慧。 什麼叫「做得要死」呢?
就是很賣命為人做事,這表示有布施
—布施精神體力,盡心去做,
就是拼了最後一口氣也在所不惜,
這才叫賣命—「做得要死」。
這種「做得要死」的布施並不是簡單的,
要非常「精進」才有可能做到連死都不怕。
這樣精進的布施,這就有「布施」和「精進」二度了。
結果又被人嫌,被人嫌怎麼辦呢?
就是修「忍辱」
啊!我們如果沒有一點「禪定」的能力,
人家開口一嫌,我們心就動了,
心若動就會難過,
所以人家嫌我們也是幫助我們修「禪定」;
如果沒有「智慧」想得開,
硬是要將那口氣壓下來,
也是壓不下來的,
如果沒有「持戒」就動心動口對他回嘴,
他如果嫌,我就罵他。
所以一個人果真賣命做,又被人嫌, 真的就是六度總修。
但是我們想想看, 時常我們都不會把握機會,
不能「六度總修」,
而把總修,這修行的「修」改成了休息的「休」,
變成六度都完蛋,破功停頓,
不時都是「六度總休」。
我們若是做了一點事,
根本還未到快死的程度,
被人一嫌,就六度總休了,
就火燒功德林,什麼都燒得光光的,
只會哭得很委屈,
心中一直氣那個人實在很沒有口德, 不會體會別人的辛苦,反倒嫌人家,
真太沒修養了,還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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