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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12/17 19:24:01瀏覽78|回應0|推薦1 | |
判決書出爐啦 纏訟6個月的案件 第一審判決出來 (XX系主住~~嗯!希望不辱當年教導) 嗯!~我在法庭的陳訴~果然法官大人有採納 身為專業醫事人員 本來就是治療要大於逞罰 ㄧ個偏差行為本來就需要矯治 在行為已經出現還沒病入膏肓 想辦法防杜漸微 而不是放任不管讓病徵愈來愈嚴重(就像癌細胞病灶還小不處理 難不成轉移到全身才來治療嗎?? ) 到最後犯罪行為會由小變大 終究~~付出代價是整個社會(健保不是就這樣虧掉的??) 接到判決書 我不知道是否就此定案 或許~對方還想上訴(你想~我可不想奉陪了) Anyway~不論如何!我已經從中學到不少寶貴經驗 也從判決書主文中清楚知道~~原來檢察官起訴後北院認為 罪責不宜逕以簡易判決處刑書起訴 宜按照普通程序審理 所以我才會到北院出庭那麼多次 法庭上激烈攻防 難怪超過10位律師大人 看到我的案件都說:~~~~(太多了!~不ㄧㄧ再此惴述) 也更清楚現行法律是往被告的方向傾斜(身為被害人還真是可憐) 修法方向更強調被告人權 像我們這種被害 只怕是往後要在法庭上處境更為艱難 特別是"中產階級"的我們(處於完全弱勢) 應該修法推動被害人也有獨立上訴 交互詰問 可以閱卷等權力 讓被害人和被告 律師同樣享有武器平等的全力 才有可能改變現在失衡的情況 套句專業的話 武器不對等!~拿什麼跟人打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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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