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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1/23 19:21:36瀏覽856|回應3|推薦10 | |
引用克里斯。李的文章我可以到台灣邦交國當國王了 Well!我的網誌突破100萬的瀏灠人次了(2006年5月至今),我想我該尊重我的網誌,為它留下一點紀念。 100萬的意義為 相當於一個台中市的人口 (我也有資格當市長了) 以台灣人口來說,平均每23人就有一人造訪過我的網站 (當然是單以瀏灠率來說,虛榮一下嘛!) 可以到台灣的邦交國當國王 (我同意和台灣建交,A1億就好了,不需要180億) 相等於台北101跨年夜二倍的人數 (如果你知道當天有多少人在現場,你就會了解100萬人是有多偉大) 當然以上是我的白日夢,但也是一個事實,克里斯接觸部落格到2007年元旦,剛好滿1年,在這之前,我根本不知道什麼是部落格,在這一年卻發生了很多神奇的事: 1接受電台專訪(無料) 2到高中餐旅科演講(一小時1800,一次講三小時) 3第一次見的網友就是一位總經理(送我一本好書,和我談工作理想) 4受邀擔任成為網摘師(據說月薪3000) 5受邀成為電子報發報主(無料) 6被大陸參加網路部落格競賽的格主,原汁原味的拷貝我的部落格文章,當 參賽作品,我朋友看到了,還恭喜我參加比賽(無奈!年度笑話) 7在國外和網友網聚 (這個意義為,克里斯每到一個國家、地方都有認識的人當地陪) 8辦了一個寄明信片到你家活動 9走在路上被認出來三次 (最後一次就是碰到Kelina,在花蓮碰到,其他二次分別在三義及台北) 10參加Goodgle的Adsense (聽前輩講,點擊率高時,半年大約可以賺100美金) 11變成克大叔(經常收到社會新鮮人及有興趣當領隊的網友來信,於是我 知道,寫部落格,變成不是格主單方面的事) 12在UDN變成領隊1哥(因為典藏的旅行Erica是女的,哈!這題送分) 13上了聯合晚報(主編還客氣的問我要不要稿費,感動ㄋㄟ) 14出了一本電子書~魔幻的旅行,光是編排,就花了我三個月的時間 (當然!要靠各位看倌,才知道成果囉!這部份要請你幫個忙嘛!支持我一 下,下次換我烙狼支持你,這叫禮尚往來,還有!吹牛一下,真的不錯) 16受大陸北京數碼雜誌邀請,請我寫遊記,稿酬200人民幣(作罷) 有佷多人認為,寫部落格根本沒有實質效益,所以不需要太用心,當然!部落格本來就是屬於你自己的天地,你有權利讓它跟著你的想法走,克里斯當初寫部落格也只是單純的想分享自己的旅遊經驗,但在每天耕耘的時侯,你會開始有很多的想法。 我最初的網站是架在Msn,我發現Msn的好處是可以認識很多異國的朋友,但是因為系統太慢,瀏灠率並不高,我每天的瀏灠率如果有400人我就覺得很了不起了,於是我學不良男人一樣,在網路做廣告(應該是說我是在不良男人之前就做了這檔事),有網友好奇,為何在搜尋列,老是看到我的網站,但即使如此,一天的瀏灠率也大約只有800~1000左右,在這之前,我也沒有想要換站的想法,只是有很多網友告訴我,等你經營你的網誌一段時間,你就會開始有自己的想法,後來在2006年5月,我加入的UDN,我才了解,這些前輩告訴我的真正意義,因為我在加入UDN不到一個星期時,有一天當日的網路瀏灠人次就突破1萬人次(這要感謝電小二的支持,嘿!有空請你吃大餐喔),我這才了解部落格主持續寫作的動力,來自於各方的賞識,當然!瀏灠率的問題,在於格主的心態。 看看我在UDN做了什麼努力 我剛上線,就辦了一個寄明信片到你家的活動 (在UDN辦活動,也是打開知名度的一個方法,如:烘培小魔女) 剛開始我的寫作方向是以遊記為主,可是我最好的朋友卻告訴我他一點都不喜歡看,他喜歡NY220的網誌,要我去參考!我這才了解,什麼是受歡迎的文章,於是有一段時間,我改變寫作方向,文章內容不再以遊記為主,而改以旅途中發生的故事為主,就以魔幻的旅行,單篇瀏灠率最高的豔遇篇來說(3001),發現!原來大家愛看的是八卦。 (收看率不佳時,就要做修正,哪怕只是字型大小或文章編排) 我在網誌首頁,加入了主題音樂,配合我的文章,感覺上像是一連串的主題發表(找音樂的時間,不比寫作短) 我怕網友覺得没新鮮感,加入了寫給你的明信片系列,寄信的對像,就是螢幕前的你,我希望收到信的人,都有幸福洋溢的感覺。 我在首頁,會放入我的心情寫真(我想你知道,原來人的心是這麼接近) 參加網外的網誌聯播 利用URL的文章分享功能,發送自己的網誌文章(有點像電子報) 回覆網友的問題,建立互動 巴結電小二 (開玩笑的啦!因為他從來不曾回信給我,只有一次督促我寫作不能偷懶) 擠破頭,加入旅人手札 然後,一切就這麼發生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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