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出處:節錄自-佛學常識課本-李炳南老居士著述)
「萬法因緣生」,
這是說一切事的發生,先必有因,再遇見緣,
他就發生結果。
「因」是事的本原,
「緣」是一種助力,
「果」是後來的結局。
由因得果,全是緣的力量,這是值得注意的。
緣有四種:
一、親因緣,二、無間緣,三、所緣緣,四、增上緣。
茲舉一喻:
「因」比一粒種子;
「親因緣」比種子本身的生機;
「無間緣」比使種子的生機不斷;
「所緣緣」比這粒種子的希望;
「增上緣」比風日水雨等;
「果」比這粒種子生成結的果實「種瓜得瓜,種豆得豆」,因與果是不會錯的。
這就是說作善定得善果,作惡定得惡果;
因果定率,最合科學。
不種善因,專去信命運,或是禱天求神,
希望得福,皆是枉然。
因果通三世
因結成果,是有時間性的,
分為「現果、來果、後果」。
當生成熟的稱「現果」;再生成熟的稱「來果」;
多生成熟的稱「後果」。
這是什麼道理?
一是因的遲早力量。
譬如一粒瓜種與一粒桃核,同時種在地裏,
瓜種是當年生成,可以結瓜的;
桃核生出,須經三、四年纔能結桃。
二是緣的強弱力量。
四種助緣,次第推進,自然成熟的就早些;
或是幾種緣不充足,譬如土壤不良,
以及風日雨水短了成分,自然成熟的就遲些。
因果定率,尚有應當知的兩箇要點:
一是因果永不消滅,遇緣便起現行。
要想不受惡報,必須斷盡煩惱,證得界外聖果,
方能免除。
二是善惡不相抵銷,分受其報。
但是多增善緣,可使惡報由重轉輕;
勤杜惡緣,能使善果疾速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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