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修 路 的 大 挑 戰
2011/09/08 00:53:01瀏覽240|回應0|推薦3

2011 96日於溫哥華

  我們認為修馬路,應該完全是政府的事,兩側房地的所有人並不需要分擔分文。可是在加拿大就不同了,除了主要幹道是由政府負責維修之外,社區的道路市府是很少維修的;如果需要修建,必須道路兩側的住宅及土地的所有權人超過半數以上的同意,並且依照規定提供配合款,市府才開始規畫施工。房地的業主多是「烏合之眾」,什麼人有這股傻勁,肯做領頭羊,是申請修路成敗的關鍵。首先感謝Burnaby市議員張  鏡先生〔Richard Chang〕提供很多的協助,使我大致了解市政的運作。

我家是住在大溫哥華地區的本拿比市,社區的環境幽美,馬路兩側的獨立屋〔Houses〕鄰次節毗,相對遙隔約五、六十米,空間很大。每家門前的庭院都是開放式的,整個社區就像是個花園,綠草如茵,修剪的像地毯一樣的平整;每年的春夏,庭院內百花齊放,姹紫嫣紅,美不勝收。然而,美中不足的是:庭院前的這條街,柏油的路面己年久失修,而且路的兩側既未植樹又沒有修建Curb〔路嵌〕,草坪與柏油路面之間還有一塊砂石路面,極不協調,破壞社區整體的美觀。記得三、四年前,有一位洋人的鄰居朋友,自告奮勇的做發起人,向市政府申請修建馬路,然因同意修建的戶主未達百分之五十,最後功敗垂成,非常的可惜!很多洋人住戶之所以不贊成,大多是不太了解,尤其是己退休的老人,他們很會精打細算。不願自己多出錢。

  修馬路的確是一個很大的挑戰,雖然是件小事,可是在我們的社區,應該算是一件大事了。尤其在西方的社會,特別重視個人的隱私、自由的意志,加以各族群文化的差異、語言的隔閡,鄰居間私下的往來不多,見面雖然Say hello,但平時欠缺感情的連繫;要做好溝通,凝聚共識,本來就是一項高難度的工作。過去,在台灣我曾經在很多家公司服務過,而且多是從事創業的工作,我喜歡接受挑戰,尤其對公眾有利的事,不計毁譽,一往無前。今〔2011〕年七月病體稍癒,我以嚐試的心情,決心要迎接這一項艱鉅的挑戰。精誠所至,金石為開,希望團結社區,能把這條馬路修好。

前車之鑑,不能再重蹈覆轍。檢討上次那位洋人朋友推動失敗的主要原因,由於發起人事先既未與鄰居溝通,大家對修路並沒有較深入的了解;事後,只是待在家裡被動的坐收住戶簽署的同意書,姜太公釣魚,願者上鉤,當然效果不彰。

  所謂凡事豫則立,不豫則廢。因此,我開始下功夫,研究推動的方法,擬訂進行的步驟,馬上開始進行:

建立資料:實地勘察馬路兩側住戶的地址門牌號碼,繪圖、逐戶標示,了解社區住戶的全盤狀況。

加强溝通:親自逐戶拜訪,當面溝通,以提升居住環境的品質,使房產會更加增值為由,爭取支持。如對方同意時,請即在備妥的地址圖,留下他的姓名及電話號碼。經過初步的訪談,發現大多數的住戶反應都很好,增加了我推動此一工作的信心。至於不贊成的住戶,後來我就不再去打擾他們了。

提出申請:七月中旬,我開始發動,出面擔任發起人,向市府正式提案。七月底張  鏡市議員提請市議會通過後,交由工程部門核算各戶的工程分擔費用。八月二十九日深夜,張議員把社區房地產業主的名冊、簽名書表及有關文件交給我;同時,市府也直接寄信通知各業主,告知各戶分擔的費用及如何簽署等。依照政府的計算,我們這條路翻修的總工程費是加幣924,783元,市府分擔746,498元,而各戶共同分擔178,285元,佔總工程費約20 %。各家分擔的配合款,都算得清清楚楚。例如,我家的土地面臨馬路的寬度有44呎,以每呎9元計,每年負擔396元,分十五年付清,因利率按8.55%,利率似乎太高,連同利息累計需繳付加幣5,940元。如一次付清,只有3,278元,可減少45%的支出。此一工程預定2012年開工,要到2013年完工後才開始付款。 

展開簽名:這是最後一項非常重要的工作,成敗與否?在此一舉!八月三十日開始,親自馬不停蹄,不分晝夜的密集拜訪各業主,懇請大家分別簽名同意。這項工作最為艱鉅,因為:按了門鈴有的人家不願開門,有的語言根本無法溝通,有的房子空著始終找不到人,有的房子是出租而房主不在,有的房地已售出而新的所有者不詳,有的房子正在興建而所有權者不知道是誰?有的當初同意,但認為分擔費用高又反悔,所遭遇的問題很多。我以鍥而不捨的精神、熱忱負責的態度,想盡各種方法,甚至好幾戶都是打越洋電話,直接與業主溝通,嬴得大家的信任,終於克服了很多的困難,爭取到絕大多數房地產業主的支持。後來,發現市府另有一項規定,除了房地產業主必須有半數以上的同意之外,還要所有同意的業主其累計的資產不得低於這條街資產總值的50%,因為街口有一家加油站的資產很大,唯恐這第二道門檻跨不過,我又發動第二波的努力,再去說服那些還不願簽名的業主,爭取他們的支持,期盼同意修路的業主資產總值能超過半數。經過一番努力,不到一週的時間,迄九月六日止,已獲業主同意簽名的有二十九戶,佔社區4269%,大大出乎我的意料之外;而且,其資產總值達加幣27,111,700元〔另一戶市府漏列資產值,尚未包括在內〕,佔這條街房地資產總值68 %,兩者均遠遠超過半數,符合市府修建馬路的規定。

  九月六日蒙張  鏡市議員親自前來取回有關簽署的文件,很快會送市府主管部門辦理。據張議員說:市府經過審核、規畫、設計到施工,要一年的時間。政府效率的牛步化,恐怕需要再加把勁!修馬路這件事,能够這麼快的敲定,首先感謝張  鏡市議員的協助〔如他競選連任,請大家傾力相挺〕,鄰居好友王兄的大力幫忙,家人的鼓勵,還有社區那麼多鄰居朋友的支持,終於完成此一艱鉅的任務。天下無難事,只怕有心人,充分印證了「有志者事竟成」這句古訓。但願市府後續的工作,都能够順利的進行,相信一兩年後,我們這個社區櫻花怒放,景觀將煥然一新!

 

( 在地生活北美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paulhsu333&aid=56211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