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地違章工廠再續命!立法院臨時會昨三讀通過攸關農地違章工廠納管的「工廠輔導管理法」修正案,明定低汙染、既有未登記工廠,修法後二年內要申請納管,三年內提改善計畫,登記為特定工廠,並增訂落日條款,以20年為限,明定任一特定工廠登記證在這次修法後20年止,失其效力。換言之,農地違章工廠需於2039年前完成轉型成為合法工廠。

工輔法之前未明定「特定工廠登記證」落日條款,引發環保團體強烈不滿,數個環團多次在立法院外抗議。環團昨在立法院門口高呼「工輔法毀農滅國,行政院撤回修法」,並向立法院方向丟擲成捆的稻草,表示憤怒。

為達成未登記工廠全面納管及就地輔導,新法明定中央主管機關應設工廠管理輔導會報,由相關機關、縣市政府共同組成,中央主管機關應定期追蹤管考,每年公告於網站。國民黨團要求將會報層級拉高到行政院層級,由行政院長擔任召集人。但民進黨團對此表示疑義。

國民黨團總召曾銘宗表示,此次修法相關配套不足,完全是政策買票;親民黨團總召李鴻均說,反對訂落日條款,應採取逐年降低農地工廠比率,將其回復為農業用地。

民進黨立委蔡培慧說,農地工廠問題是歷史共業,本次修法有三把刀,首先要把中高汙染的工廠遷走或關廠。其次,若地方政府不作為,中央政府要斷水斷電。留下的低度汙染工廠,也要協助其公安、環安處理。

至於外界關注的「就地合法」條款,此次修法以附帶決議方式通過。日後主管機關得輔導及協助特定工廠登記者提案及設置二公頃至五公頃的鄉村型或在地小型產業園區。

工輔法修法讓低汙染的農地違章工廠於兩年內申請納管,何種工廠業別屬於低汙染則由環保署、農委會、經濟部等部會認定。環保署昨向經濟部送出一份「非屬低汙染」名單,以負面表列方式擬定50多種業別,主要為有重金屬汙染之虞的工廠,後續將由經濟部審核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