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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5/12 22:02:59瀏覽214|回應0|推薦10 | |
後來我就大叫領隊過來,領隊和他溝通了一下
所以,以下這則新聞 我想一定是泰國海關人員刻意栽贓的
國人李進益去年 7月30日自泰國曼谷返國,在通關經過隨身行李X光機時,在其行李後面有一個手提包無人認領(有人故意放的), 李進益被泰國女警(嫁禍)叫住,以為是女警因為行李太重,請他幫忙將行李拿下來 ,李進益將行李拿下放在地下之後,就轉身拿著自己的行李登機 ,不料卻因此被泰國警方依攜帶含有安非他命的減肥藥逮捕,其間還向他索賄400 萬元? 齠芊]約 323 萬台幣)他被關了一年多才 釋放。 國民黨立委楊麗環舉行記者會,揭發泰國司法黑幕,楊麗環指出,毒品已經成為東南亞很多國家陷害國人、索賄的理由,國人出國在外必須相當小心 ? (為什麼台灣政府沒有大力宣傳告知國人)
不料,隨後泰國警察就登機將他逮捕,原因是他所拿下的行李中滿了含有安非他命成分的減肥藥(不是你的行李請勿拿.上面沒你的手指紋.但是他可能還是會嫁禍於你),雖然他沒有把行李帶走,但警方仍舊認定行李是他的,不採信他的辯解,隨即將他押往監獄拘禁。 李進益說: 進了監獄之後,當地的商務代表處隨即前往關心,並行文泰國警務廳要求把他腳鐐拿掉,別國的人民在行文之後都可以拿掉腳鐐 ,但因為我們與泰國沒有邦交(因為台灣不是聯合國承認的國家),泰國根本不理,他腳鐐一直戴了5個多月才拿掉,期間泰國警方還向他索賄,要求 5萬泰銖即可拿掉腳鐐。 李進益哽咽的說出國人在泰國遭到不平等的待遇,每個月還得付3000,才能吃到一天兩餐,食物連豬狗吃的都不如。 李進益遭拘禁期間,泰國警方還向他開價400萬泰銖。由於堅持自己沒有犯罪,李進益屢次在泰國法庭上要求法官向泰國緝毒警察局索取現場錄影帶證明自己的清白,緝毒組卻以證人、證據未到等理由,前後13次要求法院延期審理,直到今年 8月2日才將錄影帶送到法官手中,法院在 9 月 3 日 開庭之後, 判決李進益當庭無罪釋! 放。 而泰國警方在釋放李進益時,不僅沒有任何冤獄賠償(台灣人的悲哀),連他入獄時交給獄方保管的勞力士表、護照、現金等財物都不翼而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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