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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21 17:49:13瀏覽23|回應0|推薦0 | |
(中央社記者蔡怡杼台北19日電)災害頻傳,為讓受災戶儘早獲得援助,金管會研擬相關補貼辦法草案,提供受災戶各項債務6個月到5年不等的展延期間以及上限2%到4%的利率補貼。 為提供金融機構辦理受災戶貸款展延作業利息補貼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今天表示,已研訂「金融機構辦理受災居民債務展延利息補貼辦法」草案,將依程序辦理預告,徵求各方意見。官員表示,辦法上路後將溯及年初南台灣大地震受災戶。 草案重點包含,提供受災民眾全損自用住宅貸款展延5年、半損住宅以及非自用住宅貸款展延2年、汽車貸款等有擔保貸款展延1年、至於保單借款、信用卡及現金卡及其他無擔保貸款展延6個月、債務協商則可展延1年。 此外,將提供購屋、車貸等各項貸款上限2%到4%不等的利率補貼。官員補充說明,補貼利率參考莫拉克風災時的補貼利率標準及目前市場利率水準,未來再視市場利率情況,必要時再做調整。 根據規劃,受災戶債務展延利率補貼辦法將由金管會編列預算、由土地銀行擔任經理銀行,即受災戶可直接與往來銀行申請受理後,再由各家銀行每季向土銀申請補貼。105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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