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濟醫院台北分院神科外科主治醫師黃國烽,為車禍腰傷所苦的吳姓患家施行手術後,因症狀未見改善,再安排患者接受手術時,因疏未注意,致手術時所置入的鋼釘偏移,部分鋼釘甚至穿出椎莖和椎體外,導致患者疼痛難耐,台北地院審理後,依業務過失傷害罪,判處黃醫師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2011/08/09 聯合晚報】@ http://udn.com/
http://www.udn.com/2011/8/9/NEWS/BREAKINGNEWS/BREAKINGNEWS2/6515152.shtml
那位黃姓醫師很差勁,他還會找徵信社及不明男子跟蹤被害人,還刻意拿不實照片要混搖司法辦案,黃姓醫師還拿著不實的照片跟法官說為了維護社會正義要告發吳姓男子是詐騙詐財的,結果被眼尖的檢察官及法官當場識破看出破綻,請大家小心不要再受害了
手術後現在的吳姓男子行走時需使用輔助器材才能走的比較平順,如果說需輔助器材才能走是很大幅改善,請你們大家衡量衡量,那腳截肢的穿義肢能走難道他們就不算殘障嗎?
那你們說那位黃醫師的醫術及人品是否有問題?
就像人家說的知人知面不知心,人不能只看外表,外表是虛偽的,遇到的才知道,不是真的別人不會說,請大家小心不要再受害了。
2014/04/11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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