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 2011/08/11 09:58:09瀏覽14397|回應0|推薦0 | |
手術動3次 慈濟醫遭判3月 現年41歲的黃國烽醫師,6年前曾替一名病患做鋼釘置入手術,但手術前後做了3次,病患並沒有因此好轉,反而感到更加疼痛,病患因此控告醫師業務過失傷害。 法院審理後,認定醫師手術有疏失,因此判處黃國烽醫師6個月,減刑為3個月。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吳姓病患曾在94年間發生車禍,但他就醫後,仍時常感到小腿麻木、坐骨神經痛等不適症狀,因此,一年後,他便轉往慈濟台北分院就診。 當時,是由神經外科的黃國烽主治醫師替他安排鋼釘置入手術,但病患在手術後,感到更加疼痛,黃國烽醫師又再次開刀取出後重新置入。 吳姓病患事後懷疑,是醫師手術不當,導致他右下肢神經功能更惡化,因此控告黃國烽醫師業務過失傷害。檢方調查後,認為黃國烽醫師有疏失,因此將他起訴。 法院審理時,黃國烽醫師坦承,確實替病患做過3次手術,但他辯稱,手術過程都符合醫療常規,而病患目前行動與常人無異,否認有任何業務過失傷害的犯行。 但法院研究病歷後發現,第2、3次的手術確實有鋼釘偏外側、錯位的醫療疏失。因此,法院最後依業務過失傷人罪,判黃國烽醫師6個月減刑為3個月,得易科罰金。
http://news.sina.com.tw/article/20110809/4625911.html 那位黃姓醫師很差勁,他還會找徵信社及不明男子跟蹤被害人,還刻意拿不實照片要混搖司法辦案,黃姓醫師還拿著不實的照片跟法官說為了維護社會正義要告發吳姓男子是詐騙詐財的,結果被眼尖的檢察官及法官當場識破看出破綻,請大家小心不要再受害了 手術後現在的吳姓男子行走時需使用輔助器材才能走的比較平順,如果說需輔助器材才能走是很大幅改善,請你們大家衡量衡量,那腳截肢的穿義肢能走難道他們就不算殘障嗎? 那你們說那位黃醫師的醫術及人品是否有問題? 就像人家說的知人知面不知心,人不能只看外表,外表是虛偽的,遇到的才知道,不是真的別人不會說,請大家小心不要再受害了。 2014/04/11新增
|
|
| ( 知識學習|健康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