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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14 09:49:45瀏覽136|回應0|推薦0 | |
作者: skypons (低調) 看板: Gossiping ※ 引述《fatfatman (勃起棒棒糖)》之銘言: 參考網頁。 http://pnn.pts.org.tw/main/?p=36805 我很迅速地把比較版看完,濃縮式擷取重點條列如下: 土地徵收條例通過,為何為惡法? 用最簡單的方式比喻,讓更多人了解:
。言下之意,不巧你非中低收入戶,一個月賺兩三萬,但政府要你滾,你就得滾,當遊民 政府也不會管你,因為"依法行政"。
平衡。
。且亦已違反大法官釋憲:法規須詳盡、不厭其詳。
下限過低,使徵收誘因無法被有效的制衡。 結語: 很多人覺得立法院前的抗爭與我何干,但,假設今天一條路就要開到你家,政府 一紙公文要你滾蛋。你辛苦一輩子置房地產500萬在新北市,政府貼你200萬,要你限期搬 走。 你,不會生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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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雜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