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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08/11 10:45:10瀏覽406|回應0|推薦0 | |
非危急個案 去年一萬四千件〔自由時報/記者賴筱桐/新北報導〕 救護車淪「一一九大車隊」?新北市一○二年全市救護車出勤近十六萬四千件,其中非危急案件有一萬四千件,佔整體比率八.五%,加上去年起免費提供跨區服務,外界憂心濫用情況恐雪上加霜。由於其他縣市已訂定救護車收費機制,民代認為應全面檢討,是否收費有討論空間。 據消防局統計,一○一年使用超過十次救護車的人數有十一人,一○二年有十三人,今年上半年累計有五人,其中一○一年「榜首」為五十多歲中年男子,次數為二十六次。一○二年「榜首」是一位九十多歲長期臥床的老太太,全年共叫六十七次救護車,一○三年也有十一次紀錄。 提供跨區服務 調度恐有困難市議員周雅玲調閱資料發現,去年新北市有一萬四千件救護車出勤屬非危急個案,今年上半年也有七千一百三十八件,因免收費、隨叩隨到,不少基層消防員抱怨救護車淪為計程車,加上去年市府宣布患者簽署切結書,可免費提供跨區服務,此舉將造成救護車調度困難,萬一車輛不熟路況,將延誤黃金救援時機,她主張應適度管制非危急個案。 市議員陳啟能認為,是否收費有討論空間,須先定義何謂「濫用」,認定標準要明確,一下子從免費變收費,恐引起民眾反彈;不過,他不認同跨區服務,此舉不利於緊急救護工作。 市議員胡淑蓉表示,針對濫用者可有制裁方法,至於收費或罰款,要明確訂定條例,交由議會審議;針對跨區服務,她認為須設限範圍,不能無限上綱。 消防局:考量弱勢 暫不跟進據了解,桃園縣於民國一○一年五月率先啟動收費機制,依路程遠近及是否指定送醫等條件收取六百元至一千八百元不等金額,兩個月後濫用次數顯著下降,之後台北市、高雄市及台中市也相繼跟進。對此,消防局緊急救護科股長謝伯毅表示,新北暫時不跟進收費,主要考量弱勢者、身心障礙者或獨居長者病情雖非緊急,但身體不適仍得仰賴救護車,一旦收費恐負擔不起。 依衛福部公告,急診有五級檢傷分類基準,其中第一級至第三級屬危急或緊急情況,第四級與第五級為次緊急與非緊急,症狀包括習慣性便秘、持續性打嗝與急性周邊疼痛等。 謝伯毅說,去年新北市急診第五級患者僅佔整體比率二%,而跨區服務案有一千二百八十四件,佔全部比率七%,顯示「濫用」為少數,而跨區以十五分鐘車程為限,醫護人員會評估患者傷勢,做出適當、緊急處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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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地生活|大台北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