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 期 | 節 次 | 科 目 | 範 圍 |
4月 2日 星期 【一】 | 1 | 數 學 | 第1章 全 部 |
2 |
國 文 | 1 . 課 本 第 1 ~ 4 課 2 . 語 表 大 進 擊 P 3 3 ~ P 4 6 |
3 |
物 理 |
1 – 1 ~ 2 – 2 |
4月 3日 星期 【二】 |
1 |
英 文 |
1 . 三 民 版 B 2 L 2 , L 3 2 . A + 雜 誌 U n I t 1 . 3 | 2 | 基 電 | 第7、8章 | 3 | 生 物 | 1 – 1 ~ 1 – 3 |
. . . . . . . . . . . . 備
註 | 一、學生應遵守考試時間入場,每節逾時10分鐘不得入場與試。 二、每節考試時間未滿30分鐘,學生不得出場,出場後應即行離開教學大樓。 三、考試時除本人重病或遭遇重大事故,且持有證明並經教務處核准者外,不得補考。無故缺考者,其所缺考科目之成績以0分計算,補考不到者亦同。 四、定期考查期間請假,依本校學生考試規則第十條暨請假規則第一條4、5款規定嚴格實施。 五、請同學一律依教務處排定之號序入座,座位 抽屜反向朝前。 六、請同學攜帶2B鉛筆。 七、手機一律不准帶入試場,違者以違反試場規則論處。 |
* 以 上 表 格 由 ㄚ 簡 整 理 製 作 . . 資 料 為 教 務 處 公 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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