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歡這個辭彙,既抽象卻又很真實。 它會表現在你的生理及心理反應上, 讓你不知不覺的注意對方的行動。 像我對於鄭人維的喜歡, 老實說,我也說不上為什麼, 只是覺得,大家都在球場上, 但我的眼睛總會跟著他的身影跑。 有人曾問我, 他並不是場上最亮眼的那顆星, 為什麼你還是只注意他呢? 或許是他打球的樣子吸引了我吧, 讓我很想繼續看他打球, 他,或許不是場上最亮眼的, 但他就是有辦法攫獲很多人的目光。 就是有辦法讓我們這些球迷想多看看他打球的樣子。 或許這是一種毒癮吧, 想戒都很難, 就像有人對於五月天、W-INDS.的熱愛, 不都也是跟我一樣的嗎? 喜歡並不只是屬於人而已。 有些人喜歡穿名牌, 只要一脫離名牌, 彷彿那件衣服、那雙鞋子、那個包包, 就不再是衣服、鞋子和包包了。 我並不否認,我也喜歡名牌。 但是,就光是對某些品牌的熱愛, 那真的是讓人欲罷不能的。 喜歡也適用在音樂上, 有些人喜歡聽音樂, 聽著偶像所唱的歌, 心中會溢滿幸福感。 這是對音樂人的喜歡。 有些人本身玩音樂, 他們創作自己喜歡、大家也喜歡的音樂, 他們創造了幸福感給大家, 自己也得到了滿足的幸福感。 這是屬於大家的喜歡。 喜歡,真的很難去定義它。 你也不知道你會在哪時候喜歡上什麼東西, 但可以肯定的是, 大家都會有喜歡的東西, 不管是人、事或物, 都一樣有價值, 都一樣的寶貝。 所以, 沒有誰喜歡的東西是不好的, 也沒有誰喜歡的東西是最棒的。 因為在大家的心目中, 自己喜歡的東西永遠是最特別的, 也是最無法去定義它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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