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筆記
2009/08/18 11:34:11瀏覽442|回應0|推薦0
治療流感的建議劑量
必須在出現流行性感冒症狀兩天內開始進行治療,每天兩次,為期5天 (表一)。
表一:一歲以下嬰幼兒之治療流感建議劑量
月齡
建議劑量,為期5天
6-11 個月
25 公絲,一天兩次
3-5 個月
20公絲,一天兩次
小於3個月
12 公絲,一天兩次



(四)、抗病毒藥劑



 1.治療性用藥指引



  流感抗病毒藥劑用於治療H1N1新型流感個案,無論是單一使用瑞樂沙,或結合使用  克流感與adamantane類藥物,都應在症狀出現後僅可能儘速使用。



  (1)克流感:成人與13歲(含)以上青少年,每次劑量為75mg,每天二次,共5天。



 小於13歲兒童,劑量需照體重調整如下:

























體重



每次用藥劑量



≦15公斤



30 mg



>15~23公斤



45 mg



>23~40公斤



60 mg



>40公斤



75 mg




 



  (2)瑞樂沙適用於5歲(含)以上兒童及成人,採經口吸入,每次劑量10mg,每天二  次,共5天。(兒童不需調整劑量)



 



 2.預防性用藥指引



  若屬H1N1新型流感極可能或確定病例之可傳染期之密切接觸者,應考慮給予暴露後  預防性用藥,一天1次,持續10天。



  (1)克流感:成人與13歲(含)以上青少年,每次劑量為75mg,每天一次,共10天。



 (小於13歲兒童,劑量需按體重調整)



  (2)瑞樂沙適用於5歲(含)以上兒童及成人,採經口吸入,每次劑量10mg,每天一次,



 共10天。



 

( 知識學習健康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netdoctor&aid=32355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