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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8/18 11:34:11瀏覽440|回應0|推薦0 | ||||||||||
治療流感的建議劑量 必須在出現流行性感冒症狀兩天內開始進行治療,每天兩次,為期5天 (表一)。 表一:一歲以下嬰幼兒之治療流感建議劑量 月齡 建議劑量,為期5天 6-11 個月 25 公絲,一天兩次 3-5 個月 20公絲,一天兩次 小於3個月 12 公絲,一天兩次 (四)、抗病毒藥劑 1.治療性用藥指引 流感抗病毒藥劑用於治療H1N1新型流感個案,無論是單一使用瑞樂沙,或結合使用 克流感與adamantane類藥物,都應在症狀出現後僅可能儘速使用。
(1)克流感:成人與13歲(含)以上青少年,每次劑量為75mg,每天二次,共5天。
小於13歲兒童,劑量需照體重調整如下:
(2)瑞樂沙適用於5歲(含)以上兒童及成人,採經口吸入,每次劑量10mg,每天二 次,共5天。(兒童不需調整劑量)
2.預防性用藥指引 若屬H1N1新型流感極可能或確定病例之可傳染期之密切接觸者,應考慮給予暴露後 預防性用藥,一天1次,持續10天。
(1)克流感:成人與13歲(含)以上青少年,每次劑量為75mg,每天一次,共10天。 (小於13歲兒童,劑量需按體重調整) (2)瑞樂沙適用於5歲(含)以上兒童及成人,採經口吸入,每次劑量10mg,每天一次, 共1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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