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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期監獄的模樣,草屯警分局留置室
2009/07/27 21:29:40瀏覽1599|回應0|推薦3

【記者江良誠/草屯報導】

草屯警分局新的辦公廳舍,即將在年底動工興建,位在草屯市區的舊
廳舍,將交還草屯鎮公所管理。已有55年歷史的分局大樓,保留不少
早期建築特色,以前因為廳舍老舊、動線規劃不佳,讓員警感覺不便
,但即將告別舊辦公室,反而讓員警不捨,尤其是分局內的留置室,
前身便是警察拘留所,至今仍維持當年樣貌,碩果僅存。

草屯分局副分局長陳坤成說,以前台灣實施戒嚴,又有違警罰法,警
察巡邏如發現可疑,便可將人帶回,並裁定拘留。因此,拘留所被視
為威權象徵。

尤其,草屯分局興建在43年,早期廳舍空間有限,拘留所狹小的空間
內,還規劃成三間窄小的牢房,全都是手臂粗的鐵柵欄,外頭還有一
間留置室,出入不僅有層層關卡,還得彎身進入。雖然空間窄小,但
居留所有時一天便關進二十多人,更讓不少人提到拘留所,便聞風變
色。

不過,隨著對人權的重視,違警罰法取消,拘留所也改成留置室,全
省各地警察機關,也因廳舍重建,早期拘留所幾乎消失。只有草屯警
分局因歷史悠久,仍保留當時的拘留所樣貌。

他說,因為刑事訴訟法修改,目前就算是刑事被告,也幾乎當天移送
地檢署,因此,留置室很少使用。反而因保留完整,成了警察機關體
制改革的最好見證,甚至還有電視台節目前來取景,成為草屯分局的
一大特色。

( 在地生活中彰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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