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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27 21:20:23瀏覽21|回應0|推薦0 | |
徵征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是台中后里設立公司行號最佳稅務後盾台中大里專業營造業登記, 台中西屯有限公司設立登記, 台中西屯智慧財產管理諮詢會計服務推薦 Q:公司營業剛滿一年,獲利是負的也要繳稅嗎? Q:各位會計師您好: 個人股東及非股東之個人分別贈與未上市股票予營利事業,並依股權淨值入帳,分別認列資本公積-受贈資產及其他收入,請問營利事業對受贈股票是否需課徵營利事業所得稅?未分配盈餘加徵稅?另外之後出售股票稅務申報計算基本稅額時,因無支付價款而取得股票,該如何認列出售成本? 感謝回答的各位會計師!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公司解散前之欠稅原已限制負責人出境者,稽徵機關就該欠稅免再報請財政部限制清算人出境。 該局說明,營利事業滯欠稅捐達限制出境金額標準者,以負責人為限制出境對象;另依公司法規定,公司清算期間,清算人在執行業務範圍內,亦為公司負責人,但清算人之就任或變更,非屬營利事業負責人變更,故公司解散前之欠稅,稽徵機關於公司解散前已報請財政部限制負責人出境者,縱使公司解散後,仍會繼續限制該負責人出境,不會再就該欠稅限制清算人出境。 該局舉例說明,甲君是A公司負責人,因A公司滯納的欠稅已達限制出境金額標準,該局依規定報請財政部限制甲君出境。嗣A公司解散進入清算程序,並選任清算人乙君,甲君主張應該改限制乙君出境。經該局說明,清算人乙君於公司清算期間,在執行業務範圍內雖為公司負責人,但清算人就任非屬營利事業負責人變更,公司解散前之欠稅若已限制原負責人出境,並不會就該欠稅再限制清算人出境。 該局呼籲,對於公司解散前已限制負責人出境之欠稅,仍將繼續限制該負責人出境,欠稅人切莫心存僥倖,勿以為解散公司即可改限制清算人出境;另清算人亦應善盡職責,儘速依法按稅捐受清償之順序,繳清稅捐。 ACC711CEV55CE 台中北區黃志堅會計師 台中公司設立 海洋工程設備產業節稅方式 台中大里勞基法諮詢台中電器承裝業登記 台中西屯工廠設立會計服務推薦 台中潭子電子發票b2b b2c諮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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