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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少性交法 加重父母責任
2013/06/15 02:13:18瀏覽115|回應0|推薦0

行政院會昨通過「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修正草案,考量有些孩子因尋求刺激或家庭功能喪失而從事性交易,不宜一律強制收容;草案增訂可由父母、監護人帶回,以免兒童被標籤化,及衝擊親子、家庭關係。

草案也參照兒少福利保障法,增訂媒體不得報導或記載從事性交易或有從事之虞的兒少姓名,及其他足以識別身分資訊,違者可處三萬以上、卅萬以下罰鍰。

草案也加重從事性交易兒少的父母或監護人責任,家長應接受八小時以上、五十小時以下親職教育輔導;如不接受輔導或時數不足,將處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

2013/01/11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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