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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01 21:37:28瀏覽572|回應0|推薦2 | |
今天晚上6點在高雄福華飯店舉辦司法特考慶功宴,其實我感興趣的只是後續的分發說明會而已,其他不外乎是補習班濃厚的商業宣傳手段,諸如照相、頒獎及說什麼謝謝補習班有你真好的蠢話(我承認我有講,因為我怕我不說會走不出會場大門)。 拍完照、頒完獎、講完話後,就開始大家期待的分發說明,關於在下法警的工作性質,總結一句話就是:看人家告來告去,月底領五萬元。什麼?你不相信?我也不信,因為公務員服務法第5條說:公務員應誠實清廉,謹慎勤勉,不得有驕恣貪惰、奢侈放蕩,及冶遊、賭博,吸食菸毒等足以損害名譽之行為(俗稱聖人條款)。酷,第5條我更不相信,所以我還是選擇相信補習班說的總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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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工作職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