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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2/14 21:43:31瀏覽145|回應0|推薦0 | |
《觀念平台》遏止歧視移民/工 法令形同虛文 【夏曉鵑】 挪威極端右翼份子布瑞維克在自製的殺人預告影片中大力讚揚台灣是個「拒絕多元文化」的「成功民族國家」,引發許多台灣人的不滿,紛紛表示台灣是尊重多元文化的國家。筆者於七月二十九日之「觀念平台」發表〈重視多元文化,改善空間仍大〉,指出台灣雖未見極端右翼份子屠殺少數民族或移民,但在法令政策、制度、官僚的言行、以及社會氛圍中,仍充滿對移民/工的歧視,並呼籲真心要駁斥布瑞維克對台灣的定位的台灣人,必須大聲向所有歧視移民/工的言行和制度說「不」,拒絕為右翼意識形態背書。 八月四日,筆者收到一封匿名信,內容為一張七月二十五日《蘋果日報》A6要聞關於布瑞維克的全版報導之影印,報導中有布瑞維克身著特戰隊服並持槍瞄準射殺對象的巨幅照片,匿名寄件者在巨幅照片旁之空白處留下驚人的仇恨語言:「台灣何日安得如此勇士殺光東南亞及落後地區死皮賴臉的爬來台灣賴在台灣的死外勞外配垃圾,以及為他(她)們搖旗吶喊的台灣一群無恥假博愛之名的偽君子如你死豬─夏曉鵑,因為這些垃圾及妳,我們後代須活在垃圾堆中!」 ◎◎◎◎◎◎◎ 此封明白稱許布瑞維克為「勇士」的信件,並非孤立偶發之事件,筆者過去一兩年來,已收到數封恐嚇信件,其他長年為移民/工人權發聲的人士與團體,亦有遭受威脅或騷擾的案例。由此觀之,台灣真的離挪威很遙遠嗎? ◎◎◎◎◎◎◎ 為了彰顯台灣致力於人權保障的決心,台灣政府已完成《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和《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即所謂的「兩公約」)的批准程序,並通過《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施行法》,且依照兩公約施行法第八條規定,須於今年十二月十日前:「各級政府機關應依兩公約規定之內容,檢討所主管之法令及行政措施,有不符規定者…完成法令之制(訂)、修正或廢止及行政措施之改進。」◎◎◎◎◎◎◎ 上述揚言殺害移民/工之言論,依據《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之第二十條第二款:「任何鼓吹民族、種族或宗教仇恨的主張,構成煽動歧視、敵視或強暴者,應以法律加以禁止。」然而,台灣目前並沒有專法直接去實踐此條文。某些情況雖看似可用現行法規範,例如誹謗、恐嚇、公然侮辱,以及《移民法》第六二條,然而,一般的情況是,除非已到具體、直接、面對面的威脅,這些現行法律規範的罪名皆難以成立。例如,去年初,移民團體針對某國中老師辱罵一位母親來自印尼的女學生:「野蠻人,滾回印尼去!」,依《移民法》第六十二條規定之「任何人不得以國籍、種族、膚色、階級、出生地等因素,對居住於臺灣地區之人民為歧視之行為」,向移民署提出受歧視之申訴,卻遭移民署以「申訴人不是當事人」為由,使此項申訴無法成立。 ◎◎◎◎◎◎◎ 為了落實上述條文之規定,政府各級單位皆緊鑼密鼓地檢討相關法規,並提出因應之修法或立法條文草案。然而,令人遺憾的是,關於上述《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之第二十條第二款之規定,仍未見相關主管機關提出具體因應之修法或立法作為。挪威屠殺事件殷鑑不遠,相關單位切不可輕忽! ◎◎◎◎◎◎◎ ◎◎◎◎◎◎◎《觀念平台》重視多元文化 改善空間仍大◎◎◎◎◎◎◎ 再一次,台灣現身國際媒體;也再一次地,這個國際曝光,給自我感覺良好的台灣人和政府一記當頭棒喝。 震驚國際的挪威極端右翼份子布瑞維克在自製的殺人預告影片中,除了露骨地仇視移民、多元文化、伊斯蘭信徒和馬克思主義者外,更視台灣為理想的學習對象,因為台灣是個「拒絕多元文化」的「成功民族國家」。 這個消息在網路傳散開來,許多台灣網友憤憤不平地表示台灣絕非如挪威殺人犯所言。很快地,行政院發言人楊永明也向媒體發表聲明,強調「台灣社會一向尊重多元文化…民主社會應該包容且相互尊重與欣賞…這也是國際社會對台灣的普遍認知與了解」,而移民署官員也連忙表示,「布瑞維克並未入境過台灣」,似乎企圖藉此證明布瑞維克所言沒有根據,是一場「誤會」。 ◎◎◎◎◎◎◎ 台灣雖未見極端右翼份子屠殺少數民族或移民,但我們真的是所謂的尊重多元與民主的社會嗎? 筆者從事移民研究、倡議和組織工作十餘年,目睹各層級官方單位面對婚姻移民和移工的態度和實際作為。在二○○二年以前,絕大多數政府單位無視婚姻移民的存在和需求,首先關注的機關是警政署和衛生署,前者視移民/工為潛在罪犯,後者則汲汲於向來自東南亞和中國大陸的新移民宣導「節育」,理由是擔心她們生太多會「降低台灣人口素質」。二○○二之後,各單位突然間關切婚姻移民,快速地推動各種方案和政策,看似是「關心」,其實是前述「外籍新娘子女會降低台灣人口素質」的意識形態操作的結果,因此多數的方案和政策目的是「提升外籍新娘水準」和「降低外籍新娘子女發展遲緩的機率」。 ◎◎◎◎◎◎◎ 這樣的意識形態深入台灣社會,更具體體現在政府官員的言行,例如二○○四年教育部次長周燦德公開呼籲外籍與大陸配偶「不要生那麼多」。二○一○年初,某國中老師辱罵一位母親來自印尼的女學生:「野蠻人,滾回印尼去!」此事件引起移民人權團體的抗議,並由移民團體名義依據《移民法》第六十二條向移民署提出受歧視之申訴,要求召開審議小組對洪文裕之歧視言行做出懲罰。然而,主管移民事務的移民署,不僅未依職權主動調查及處分,甚至以「申訴人不是當事人」為由,決議此項申訴無法成立。◎◎◎◎◎◎◎ 至今,台灣的法令政策、制度、官僚的言行,仍充滿對移民/工的歧視,上述例子只是冰山一角,而這些制度性的歧視,絕非每年辦些泰國潑水節等嘉年華活動,宣稱「尊重多元文化」就可以迴避的問題。 然而,體制和官員的言行之所以能延續,是因為這個社會亦充滿相同的價值。因此,我們不時聽聞有大學生酒後以毆打外籍勞工為消遣;主張外籍勞工不應享有與本地勞工一樣的權利;綜藝節目以嘲弄移民/工為笑點…。 ◎◎◎◎◎◎◎ 許多人自認未歧視任何人,只是在看見歧視時保持沉默,並自我安慰「管好自己就好了!」然而,我們卻忘了,不發聲抗議,就代表默許。如果我們真心要駁斥布瑞維克對台灣的定位,我們必須大聲向所有歧視移民/工的言行和制度說「不」,因為,我們拒絕為右翼意識形態背書!◎◎◎◎◎◎◎ 乍見「台灣農村陣線」與各地農民共同決定在七月十六日「重返凱道」,看在廣大聲援者的眼中,真是一則以喜,一則以憂。喜的是,農民自主的力量逐漸壯大,足以持續而有力地向跳票的政府發出監督之聲;憂慮的是,我們的中央政府卻持續以短線、滅火、失信的作為回應農民的廣大怒吼,無力以有效而具有現實感的政策回應。◎◎◎◎◎◎◎ 自去年「七一七夜宿凱道」的行動起,對於圈地惡法一再忍讓的台灣農民,終於不願再忍氣吞聲。為了保護被農村視若命根的優質農地,各地農民自主團結,組成「捍衛農鄉聯盟」,堅決反對政府以開發之名隨意徵收農地、為財團圖利。農民的團結與怒吼,感動了廣大的公民、學者與學生共同聲援,並與之並肩,在一年多來,無論在反對國光石化興建,或是苗栗灣寶成功反徵收的案例中,都可以看到農民與各界人士相互扶持、自主抗爭的畫面。這樣的畫面,是台灣公民社會日漸成熟的表現,也是對台灣長期金權政治結構最深刻、犀利的批判力量,值得我們珍惜守護,並親身到凱道給予最直接的支持。◎◎◎◎◎◎◎ 然而,在喜於我們擁有這樣勇敢的農民之餘,台灣執政者似乎仍然搞不清楚公部門應扮演的角色,僅以滅火、推諉、混亂而毫無章法的態度,面對民眾的訴求。在台灣權力分治的架構之下,中央政府常以「地方自治」為名,推卸己身應負起的政治責任。殊不知台灣地方政府受制於選舉機制與派系壓力,長期以徵收農地、濫設工業區的方式為短線政績,早已嚴重侵蝕本地糧食自主與生態保護的基石。◎◎◎◎◎◎◎ 在這樣的惡性循環之下,中央政府應發揮對政策宏觀調控之權能,為了台灣永續發展的遠程目標而阻止此種短視近利的「圈地滅農」之舉,不該持續以地方自治為名,坐視地方政府持續葬送台灣永續發展的希望。支持農民,不僅僅只是為了支持其捍衛個人權利,更是為了我們每一個人「明日的餐桌」,於食品工業不斷發生含毒風波的此刻,中央政府更應擔起守護糧食安全、保衛食品健康的責任,而非如吳揆以「江湖道義」等戲劇台詞一般的話語試圖化解人民抗爭。◎◎◎◎◎◎◎ 值此七一七農民夜宿凱道即將屆滿一周年之際,眼見政府去年的承諾逐項跳票,我們除了持續支持憤怒的農民挺身而出、要求政府兌現承諾之外,也不禁要問:明年此時,農民是否仍須帶著失望的心情走上街頭?執政者在面對農民抗爭之時,何時才能改掉推諉卸責、鋸箭療傷的惡習?我們需要的執政者是能以廣大底層人民福祉為依歸,勇於向財團勢力說不,致力於建構一個真正民主、正義、永續發展的台灣。 (作者為世新大學社會發展所教授兼所長) 各位好友:請來幫我粉絲專頁按贊ㄜ! • https://www.facebook.com/labor11 ◎◎◎◎◎◎◎ • 中華勞促會 盛情邀您來加入facebook中華勞促會社團 更多的消息在↓ http://blog.udn.com/mrlin678 本會官網:http://www.labor-p.com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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