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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債
2013/04/11 23:4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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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借別人錢的時候,不要寫借據或本票,
因為這都只能就民事來訴訟,
請將借出的錢再加上利息之總額,
⋯⋯
寫成「保管條」請對方代為保管,
特別要註明「歸還日期」,最好還有2個証人。
這樣期滿後若對方不將錢歸還於你,
哈!那你就可以去警察局報案,請警方提起公訴....
因為他以經犯了「侵佔罪」......
不必勞駕你再去請律師,打官司還拿不到錢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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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monsto990629&aid=74952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