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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點感想
2006/09/07 16:02:58瀏覽324|回應1|推薦4

今天早上去開了場會  感觸良多
借這個版的一個角落  抒發一下心情與感想

會議是環保局召開的"垃圾焚化廠委託操作管理案仲裁後續因應對策會議"
這件事的來龍去脈說起來有點複雜  光會議資料就印了滿滿快五十頁
因此沒辦法在這裡把所有的內容都寫上來

簡單來說  就是幾年前該縣市政府蓋了焚化爐  和廠商簽約
處理每一公噸垃圾要付廠商若干元(為方便說明  假設是500元/噸)
定約期間是五年  期間是民國九十二年至九十七年

其實這是一個很單純的契約

後來該縣市議會有某位議員X君覺得500元/噸 的價錢太高
所以在議會提出要求環保局自九十四年一月起  只能付450元/噸 的價錢給廠商

結果當然是環保局被廠商索賠  並經中華民國仲裁協會仲裁判斷
環保局須支付廠商所有差額  年利率百分之五的利息  並負擔仲裁費用

總之就是官司打敗了

而所謂的對策會議  就是把大家都找來  看看到底要怎麼辦

環保局基本上有兩條路可以走:

第一條是承認仲裁協會的判斷 該賠給人家的賠一賠

第二條是不認帳 繼續打官司 打到最後三審定讞為止

===================  講太久很口渴先去倒杯水來喝 ====================

平心而論  就我個人的認知與判斷
環保局單方面毀棄契約 這個官司怎麼打都不會贏
再打下去 也不過就是拖時間 增加政府的損失而已--
以法院的裁判費來講 五百萬的官司 三審的裁判費加起來就超過二十萬
(記得之前有網友提到馬特拉的案子 如果以十億元的官司來算
 三審的裁判費就高達三千一百二十八萬八千元)
這還不包含律師費 對方所可能因此提出的懲罰性賠償
以及萬一對方提起強制執行 垃圾焚化設施無法使用 所可能造成的衝擊

因此當局長徵詢與會者的意見時 我也很率直地發表了以上的看法
並建議環保局接受仲裁結果 儘速結束與廠商之間的爭端
畢竟到目前為止 廠商並未提出懲罰性的賠償要求 環保局所損失的
也不過就是利息錢跟裁判費而已 

說起來廠商也只是要回本來就應該屬於他們的錢
而這些利息錢 恐怕拿去付律師費之後也所剩無幾

不過這個意見顯然不是很受歡迎 現場一些出席的議員紛紛提出見解:

L議員:我們不能這樣做,怎麼可以還沒打就認輸?這樣我不能同意...
      (OS:問題是打不贏的官司,你不認輸到時候還是一樣要輸啊!
      打到後來輸更多  多輸的是算你的還是算老百姓的?)

C議員:當初定約前的草案我有看過,為什麼跟後來簽定的合約內容不同?
    這裡面是不是有勾結圖利跟人謀不贓?
      (OS:草約跟正式合約不一樣是很常見的 況且環保局是府外局
      公文出去連縣市長的章都不用蓋了 還理你議會咧)

X議員(也是當初造成違約的始作俑者):
聽說當初的環保局長在簽約時 戶頭裡有將近一億的現金 這個一定要徹查到底
(OS:媽的!這跟你闖的禍有個屁關係喔?再說廠商燒一年的垃圾 總共收的錢都 還不到一億  人員薪水那些支出都還不算 最好這樣還能拿一億來收買官員)

另外之前焚化爐出現幾次重大工安事件 可以研究看看是否達成解約要件
(局長聽完此段大囧  不過迫於身分  只能婉轉地說"這是否可以構成解約
 還要再好好研究")
(OS:最好是清潔隊員操作不當 自己把車子開進焚化爐裡面 還可以跟廠商解約啦 到時萬一打起官司  焚化爐被廠商查封  我看你一天幾百噸垃圾堆在馬路上    事情要怎麼收山)

D議員:我們可以看透過什麼關係跟廠商溝通  叫他們降價  態度不要那麼硬
       契約是契約  做生意的跟政府搞到那麼對立  以後他們要賺錢也很難
       (OS:喂..你這是欺負老百姓啊?況且欺負也要先搞清楚狀況
           拜託你翻一下仲裁判斷書  看看人家法定代理人是誰
           對  跟辜振甫一樣都姓辜  很巧吧?  廢話!  那是他兒子!)

當然也不是所有的民意代表都那麼狀況外
至少現場有兩位法學背景出身的R議員與Y議員就比較持平
也點出這個官司打下去並不樂觀

不過在現場"熱烈"的氣氛之下  他們的意見並不太受到重視

最後的決定還是在環保局長手上  不過看來應該是會提出撤銷仲裁判斷之訴

========================================================================

開完這個會覺得好累

環保局依照大家的意思  去提出撤銷仲裁判斷之訴
對議員有交代  對民眾也有交代

主戰的民意代表也可以對外說  他們有盡力為民眾利益把關

可是詭異的是  這些人愈是盡力  政府與人民的損失反而更大--
法院三審的裁判費  律師費  還有對方可能因此提出的懲罰性賠償要求
還有萬一對方去封了焚化爐所造成的社會問題

這些代價  通通是要老百姓去負擔

當然  這對於這些主戰派是毫無影響的--
反正打贏了我是英雄  打輸了錢是政府編預算在出
個人還可以對外宣稱是為人民打拚到最後一刻

而老百姓知道嗎?

大部份的民眾  恐怕反而會認同讓他們多損失的主戰派
而將主張止訟賠償以停損的人  當成是護航派

有多少民眾清楚  或是有興趣了解
有哪些人  哪些政策  是真正為他們的利益著想?

我不知道

今天這個會是關起門來的會議  並沒有媒體在

就算有媒體  所關注的焦點  也會是在那些慷慨陳辭
要環保局硬起來  跟廠商打官司打到最後一兵一卒的L C X等議員

而不會是真正為民眾著想的R議員與Y議員

=====================================================================

寫了那麼多  如果你竟然也花時間看完了
那麼真的要感謝你的耐心與捧場

謝謝收看 :)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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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moist&aid=4367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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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嘆....
2006/09/08 12:06

門外漢.只能聽說.

廳內人.只能嘆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