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了不讓悲慘事件在部落格延續到新的一年,先貼這篇文章,也跟其他沒有拜訪到的格友說聲抱歉,過完年後,我還會再花一兩天登門祝賀,願新的一年,UDN的大家庭,格友們都能彼此繼續關懷、鼓勵,讓遺憾不再發生。
對於之前用詞不當得罪的朋友,也在此再公開道歉
,本來想過去部落格一一道歉,但是時間不夠了,要趕忙出門,所以直接在部落格先說聲抱歉,希望您們大人大量,都「過」了一年了
,不要跟晚輩計較(就算小一天也算晚輩啦)。睡一覺,當作沒發生好了。
也跟您們說聲辛苦了,人生歲月總會遭逢親人傷病時刻,大家都是孝子孝女,才會有照護親人的經驗跟難過,人生苦短,總有分離的一天,就像Tintin說的,記得多愛周遭的人,把握眼前的幸福最重要,記得跨年時,擁抱身邊最親愛的家人唷。
你敢否認你PO那條新聞不是針對我請教筱蒨所謂「共死」的問題嗎?
你敢否認你不認同筱蒨所謂「共死」的認知論調嗎?
既然你認同筱蒨所謂「共死」的認知論調,而你又PO那則新聞幫筱蒨指出來處。
那我用「你們」又有何不對?早就告訴你,不要在旁邊插花想幫筱蒨,一出糗後,就又連忙撇清。
請問,王老頭對格友做了什麼,與此案的有啥屁關係?除非你認為王老頭對格友所做的事比王老頭殺妻還嚴重。
奉勸你要就好好理性的討論,否則你就別鬧了,你只是越幫越忙。
警方指出,王敬熙的說法只是片面之詞,不代表他與妻子真有協議,因王有透露將隨妻子一起死的念頭,檢警已將他聲準羈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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蕃茄你是對中文的理解能力太差嗎?
「將隨妻子一起死」與筱蒨描述的所謂「共死」是一樣的嗎?
又,既然你們要引用這條新聞,那你們又為何選擇不相信王老頭「將隨子一起死」的說詞?
你要不要去問警方為何相信王老頭將隨妻子一起死的說詞?或乾脆去罵警方太笨,為何不知道那只是王老頭脫罪的說詞,OK?
我也沒辦法
,看到那些鑽牛角尖的問題
這不是鑽牛角尖的問題,而是妳論斷的盲點,如果妳的論斷無法消除這些盲點,那妳的論斷就沒有參考的價值。
王老頭的事件很清楚明瞭,卻卡在一些人又說殺人有罪但「其情可憫」
如果妳認為說殺人有罪,但其情可憫是笑話,我建議你要求立委立法,要求法官判案時,只要是有罪的判決文,絕不可出現「其情可憫」這四個字。OK?
如果這一篇不算玩文字遊戲,我就真的不知道如何解釋甚麼叫「文字遊戲」了
我倒認為是妳在避重就輕,迴避問題。
這可是我100年的第一個回應耶~~
哎...不對,現在這個變第二個了 
忙了2天呀....到現在才有空上udn好好看看眾親友的文章...![]()
看到筱篟的標題...趕緊點進來要祝新年快樂的...先是發現自己的大名出現在文章中(有嚇到,但很開心筱篟提醒大家..
),接著就是看到一大串落落長的王老頭案辯論...頭都暈了...![]()
拉回主題吧~~ 希望大家新的一年,都能健健康康!! 幸福快樂!! 心想事成!!
記得~~ 多愛一點身邊的人~~ 多關心一些親朋好友...每個人都多做一點,這個世界的愛就會多很多哦~~!!
也祝筱篟,未來一年,事事順心!! 快快樂樂!! 有個100分的一年哦!!
對對對,我現在耳瓜子不鳴、頭也不爆,見到幾位脾性直直上來 ,看了直叫人腦袋瓜子發疼。
不是有某君三番幾次建議要靜待司法調查麼 ? 如今,大家該發表想發表的論點都發了, 脾氣也發了, 就是口袋的荷包沒發,何妨先各自返家午膳晚膳、 該賺錢的先去攢些銀兩, 冷靜觀察王老頭後頭的昨是今非或大慈大悲可也。![]()
我也沒辦法
,看到那些鑽牛角尖的問題,實在沒法禮貌性長篇大論解釋,有沒有發現,不管回應或回覆都愈來愈長,根本都在鑽細節要人證實。
王老頭的事件很清楚明瞭,卻卡在一些人又說殺人有罪但「其情可憫、悲憫、為愛而做、哀痛大於心死、要有慈悲心...」,把個殺人事件講成很大的悲情才導致的遺憾,要對兇手有點慈悲胸懷(不管何種形容詞趴啦趴啦,別要我每個都寫上去才算好嗎?)
現在的問題就是王老頭的殺妻值不值得同情?一方說值得,一方說不值得,不值得如我者,認為是預謀犯案、自私自利的心態去執行殺人事件,不是甚麼愛妻舉動。
不要告訴我說「殺妻行為」有譴責,不值得同情,但要給與悲憫
,這種文字遊戲說法,我乾脆
省得解釋。
1.殺人罪
這點誰跟妳看法不同?
2.請用「個案」資料,別用「通案」資料,意思就是您說的帕金森氏症後期症狀不適用王老太太。
呵呵,我何時說過後期症狀如何?倒是認同妳的有些人還認為帕金森症絕不會失智,並以此批評我們連基本醫學常識也不懂。
另,我前以請教你有關王老太太的帕金森症問題,既然妳如此肯定不適用王老太太,那請妳回答我有關王老太太的帕金森症的問題,既然妳如此肯定瞭解帕金森症,現我再補充一個問題,妳所謂的前期、中期、後期時間各多久,帕金森症是漸進的還是突然失智?
3.慈悲、悲憫、同情、情有可原、其情可憫,意思都一樣,請不要再玩類似這樣的「文字遊戲」,謝謝。
這不是玩文字遊戲,我用字用詞本就很小心,慈悲跟悲憫意義本就不完全相同。
4.王老頭不「痛恨」其妻,而是「痛恨」社會,拿妻子開刀來「警告」社會,妻子對他來說,是他的「所有權」,他在展示,他對妻子有「絕對」的掌控能力,要怎樣就怎樣。
可就妳前面所有的留言,卻是直指王老頭對其妻,而不是指王老頭對社會。或許是我誤解了,也或許妳用詞用字不過嚴謹,讓我有這種感覺。
5.我就是讓大家知道甚麼才叫「愛」,真的「愛」不會殺老婆,而不是光去討論「行兇」手法哪樣才算愛老婆。若不是您們一直認為王老頭殺妻「其情可憫、悲憫、給與慈悲...」,我不會用行兇方式去戳破您們的「濫用同情」。別忘了,我打一開始就很清楚說王老頭的「該死」,也拿孔雀哥的影片來比較真正的愛。
或許妳是想表達什麼才叫「愛」,但妳再看一下妳的留言,是不是反而一在表達王老頭不愛他老妻,甚至指控王老頭恨其老妻。若能改為批評王老頭「你愛你老妻,但你愛的方法錯了,也觸犯法律」這類說法,是不是比較好,也較能避免有人效尤?
我不知道你所謂的「打一開始」是何時?
筱 蒨-Lucifer 於 2011/01/03 13:52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