扁案偵審大事紀(露西佛爾版97.5.20.~98.12.24.) - 露西佛爾的天空之城 - udn部落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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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筱 蒨-Lucif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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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扁案偵審大事紀(露西佛爾版97.5.20.~98.12.24.)
    2009/12/27 14:4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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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言:中央社發了一篇扁案的偵審大事紀,因為缺漏頗多,所以我再加上遺漏處,並合併相關案件審理,補強資料,做為歷史紀錄。

        

    --970520,政黨輪替,特偵組發佈陳水扁、吳淑珍境管通知。 

    --970806,馬英九總統註銷國務機要費之發票機密,重啟扁案審理。

    --970825,陳致中、黃睿靚自美回國說明,26日被限制出境。

    --970828葉盛茂毀損、隱匿公文遭到起訴(將國際艾格蒙洗錢情資交予陳水扁)

    --970919,中斷一年審理的國務機要費案再次開庭。

    --971006,葉盛茂隱匿公文罪開庭。

    --971111陳水扁遭特偵組申請羈押禁見獲准

    --971204,葉盛茂一審判刑10年。

    --971212扁案首波 (國務費、龍潭購地、南港展覽館、洗錢)4 大案偵結,特偵組依貪污、洗錢等罪起訴陳水扁夫婦等14名被告,並對陳水扁求處「最嚴厲之刑」。當天陳水扁被審判長周占春當庭釋放。

    --971225,依後案併前案原則,將扁案合併95年國務機要費案,由蔡守訓審判長負責審理。

    --971230,陳水扁遭台北地方法院再次羈押。 

    --980119,扁案展開一審審理14名被告中,9名當庭認罪,1名重病暫緩審理,僅陳水扁、馬永成、林德訓未認罪,吳淑珍認罪一半。

    --980303,陳水扁延押兩個月(3/26~5/25)

    --980505,特偵組追加起訴陳水扁、吳淑珍收受前中信金控副董事長辜仲諒、前台北101董事長陳敏薰給款,涉嫌收賄。併入扁四大案一起審理。

    --980511,陳水扁續押兩個月(5/26~7/25)

    --980521,陳水扁解除律師委任並捨棄所有證人傳訊與詰問。台北地院諭知公設辯護人為扁辯護。 

    --980603,特偵組簽發北檢吳淑珍、陳幸妤、陳致中、趙建銘、陳敏薰偽證罪。

    --98713,陳水扁三度延押兩個月(7/26~9/25)

    --980813,偽證罪一審審理,扁家4人當庭認罪。

    --980901,偽證罪一審宣判,吳淑珍一年,扁家二代各六個月,陳敏薰年六個月有期徒刑。

    --98911,扁案首波4大案與追加起訴部分,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宣判,依貪污、洗錢等罪,判陳水扁、吳淑珍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98922,特偵組偵結2波扁案,認定陳水扁、前國安會祕書長邱義仁、前外交部次長高英茂涉嫌侵佔機密外交款,起訴3人貪污。 

    --98924,陳水扁移審台灣高等法院,高院裁定羈押陳水扁三個月(9/24~12/23)

    --981009,扁六大案二審開庭,上訴者共12名,除陳水扁、吳淑珍、馬永成、林德訓外,其餘被告維持認罪(蔡銘杰未上訴,蔡美利重病停止審判)

    --981021,機密外交案一審開庭,因事涉機密,採秘密庭,不公開審理。

    --981123,偽證罪案二審開庭,陳敏薰翻供認罪,扁家維持認罪

    --981217,高院裁定陳水扁繼續延押兩個月(98/12/24~99/2/23)

    --981224,特偵組偵結3波扁案,認為陳水扁夫婦於二次金改等案涉及收賄、洗錢,部分企業高層涉嫌協助扁家洗錢,共起訴21名被告。 

                       

    Ps.忍不住想說,那些名嘴時時刻刻掛在嘴裡的沒有進度,毫無進展的扁案,一年來起訴共5相關案件,起訴48人,扣除重複計算有34人,各案件一審十餘人當庭直接認罪,宣判扁、珍無期徒刑,陳水扁至今仍關在看守所中,這種成果及進度,可以用一句話「沒有進度、二二六六」抹殺掉,是誰在偷懶沒做事,光靠張嘴胡扯瞎掰?若讓媒體拉陳聰明下台成功,現在進度可能扁案連一審都停止,陳水扁放在外面亂跑、陳幸妤帶著第三代海外逍遙,而司法進度還在重新找特偵組的檢察官當中,或許這個社會真該徹底檢討,還要讓名嘴誤導視聽、製造焦慮,打擊司法、作亂台灣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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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樓. 文武兩邊站, 可可疊羅漢
    2009/12/28 19:57
    那些名嘴, 台灣超級 HxNx 病毒群 (x->∞)

    只看得到自己想看得事情,

    反正打著言論自由, 一副萬事通的樣子.....

    騙死人不償命.....

    這些名嘴都已經先戴著有色眼鏡去看事情,又怎麼看得到事情的真相?

    當他們已經預設立場陳聰明及特偵組有問題,就只會接受符合他們想法的資訊,如果不符合他們的預期,就視而不見,當作沒發生,所以陳聰明跟誰吃飯就是天大的證明有罪,而且因為吃過飯,所以會兩肋插刀,把身分跟良知都放一邊,義薄雲天去協助這個吃頓飯的朋友逃亡。(真有這麼義氣,又怎會拋棄社會的公義?)

    但是陳水扁被關進看守所、扁家人被起訴、起訴書罪證確鑿,被告大部分認罪,也讓扁珍被判無期徒刑,這些明確可見的事實,卻不如八卦來得重要。當時全力偵辦的六大案沒有任何一個證人證明黃芳彥涉入其中,被特偵組特意放水,既然不是相關關係人,又如何要求特偵組要及時把黃芳彥限制出境?

    就因為黃芳彥自己偷跑,可以證明跟陳聰明有關,就要陳聰明下台,甚至不惜整個扁案都停止審判也沒關係,這種邏輯推演,輕重緩急不分,真的聽到會吐血,偏偏整個社會大眾還都能接受,一片亂罵聲,就要陳聰明下台,實在是理盲腦鈍頭昏眩,幸好被罵無能懦弱的馬政府,還能挺住這股社會壓力,讓扁案辦到現在的進度,總算看到具體的成果,而沒被名嘴的愚蠢無能搞垮肅貪的腳步。

    筱 蒨-Lucifer2009/12/28 23:45回覆
    2樓. 銀正雄
    2009/12/28 13:42
    重要史料
    大姐應把這重要史料轉到總統府官網。

    應該總統府都有法院的相關紀錄吧?

    要不然等三審定讞後,我把整理的資料都一併書面、光碟送給總統府,希望總統府成立反貪腐專區,將陳水扁的貪腐事蹟陳列說明,做為未來續任總統的借鏡。

    嗯,這個主意不錯,那我要更努力記錄了。

    筱 蒨-Lucifer2009/12/28 14:08回覆
    1樓. 江山改 : 七月七日夢醒時分
    2009/12/28 08:55
    名嘴不過混飯吃 有空拿他們玩玩 別當真
    不過司法界的確爛,
    這是由法官,檢察官,律師組成的司改會,檢改會,自己証明.
    所以妳告關X 案,可能自己付出時間,機會成本更多,
    這就是江湖大哥生存空間.

    問題是,哪個人會認為陳聰明沒有問題?除了我之外,沒人敢公開挺陳聰明(劉益宏算是名嘴中較支持的,但他跟陳聰明有私交,人家不接受他說法),幾乎社會一片聲浪都要陳聰明下臺,誰起的頭?就是名嘴。明知名嘴的話不可信,但是卻偏偏跟著走,就是現在台灣社會的寫照。

    對於我來說,反正都已經往法院在跑了,花費時間、機會成本高無差,因為大家都怕麻煩,任由那些胡亂造謠、毀謗、小奸小惡的人為所欲為,今天的台灣社會才會變成做錯事的人理直氣壯,善良老百姓忍氣吞聲的局面,反正我已經看不下去站出來抗戰了,這些雞毛蒜皮、狗屁倒灶的小事,當然就要一併處理,從小事去調整,讓逞嘴皮的人付出代價,謹言慎行,社會才能減少那些隨意扭曲是非的人存在。

    老百姓如果自己都怕事,又怎能要求司法有所改進?

    筱 蒨-Lucifer2009/12/28 12:47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