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台在即,整理信件。
這些舊裡信件發現幾位前女友的信。其中有一封竟然寫了12張的信紙,也是一位「寫手 」。腦海裡依稀記得她的倩影。
按捺不住好奇心,Google 她的芳名。Google給出結果後,看到她的名字加上她曾經念過的學校,完全命中!我的心砰砰地跳了起來,應該進入她的Facebook的網頁嗎? 當愛已成往事!
台北念書流行班上聯誼。工專男校跟商專女校郊遊聯誼。擎天崗健行兩人一路聊得興致盎然。
交往了一陣子,淡如水。
那年代流行電腦交友配對,將自己的興趣年齡及徵求條件打入電腦,一個月之後收到結果。眾裡尋她千百度,驀然回首,那人卻在,燈火闌珊處。她在三位結果中。
正是天造地設,天上一對,地下一雙。電腦認證後,繼續猛力交往。那時候只懂純純交友,沒有所謂超友誼關係。她提議到她家鄉新竹新埔漂亮田野風光騎腳踏車。欣然同意!
騎完腳踏車後,中午就在她家便餐。所謂的便餐,她媽媽辦了一桌客家美食宴席。女友的家族全員到齊。叔叔伯伯連住在桃園的舅舅也來參加【相親】,沒料到簡單騎腳踏車踏青,成了隆重的拜見女友家族。有一點點尷尬,年少不更事,有些嚇壞了,很怕當場【夫妻對拜送入洞房】之類的。
到後來為什麼跟女友分開?確切原因,在情長紙短的 12 張信紙中,無蛛絲馬跡!
我也記不得!
當愛已成往事。
Victor
Amy看到您這篇大作了嗎?……
(小聲問)……您還好吧?……
我誤以為「往事」是可以坦白從寬 自首無罪?
Amy 應該不會 對歷史感冒吧? 還是會?😫
還有 更更 深刻的另一段... 我看珍藏 30+ 信件 燒了吧?
電老大 於 2019/03/24 09:04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