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的酒駕罰則不能算輕,何以這幾年相關事故發生率依然居高不下,無法嚇阻那些「頑固的」酒駕者?其實是因為他們生病了,難以自控飲酒行為,當癮頭一犯,心思被杯中物佔滿,早就把嚴刑峻法拋諸腦後。研究顯示,高達三成的酒駕是累犯所為,而這些人絕大部分都有酒癮疾患。
目前部份司法單位對於初次酒駕者施以教輔,也有少數累犯被勒令接受酒癮戒治,但在國外,所有被查獲者都須接受心理評估,若符合酒精濫用或依賴之診斷,須自費治療,必要時甚至得住進全日型戒酒村。政府應思考修改「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強制酒駕者接受評估與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