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姓台商(56歲)於今年5月間在福建省廈門市,購買一部AUSU牌筆記型電腦,因電腦故障,他回台時,送原廠維修,維修人員根據電腦序號查出,電腦於民國95年2月14日向原廠申報失竊,江姓台商住苗栗市,失主住造橋鄉,有相當地緣關係,警方認為江姓台商涉嫌竊盜,案移苗栗地檢署偵辦。
江姓台商回台開庭時喊冤,他始料不及,人在大陸竟然買到是台灣的贓物,希望檢察官查明。
檢察官調查,江姓台商確實經常往返兩岸之間,他並沒有任何前科紀錄,且現場採到的竊嫌指紋與江姓台商比對並不相符,江姓台商的說法雖機會不高,但並非不可能,因此不起訴處分,還他的清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