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虎婆病中日常】
俺身體差透,已迄生活幾乎難以自理的地步,很難以想像竟然碰到這種事情,竟然還發生在俺一向十分喜愛及倚賴的 7-ELEVEN。俺生性冷僻,極度要求獨立自主,如今已經到了需要外力協助的臨界點,像長照呀,外傭呀,最終的安養院呀——但能拖一天算一天。俺,絕不誇張,現在每次出門都是恐怖的經驗,每次出門都很害怕,姑不論痛苦無比,每走 70-100 步就痛苦到絕對必須坐下休息,不能硬撐,否則必然出醜及回不了家——因為發生過幾次路倒。
真感謝俺家附近生活機能極佳,7-ELEVEN 全新門市包辦俺所有的吃的問題,出門,70步,70步,最多100步,途中有三處可以坐下休息,然後進入全新門市,進門便有椅凳。因此,上週三 2026/04/22 發生那些事情令俺十分愕然,是此生最後的一份惡緣嗎?到這年紀,到這種健康狀況,俺唯一的戰鬥對手(而且還必敗)只有死神,哪有氣力和心神在意人間世這等無聊的事。
但,俺虎婆/小肉球又極度厭惡懦弱和姑息。俺現在越來越瞧不起中國大陸的14億中國人,什麼習近平,什麼中共寡頭獨裁,什麼沒有自由,全是這14億人自格兒縱容出來的,全因為他們集體懦弱和姑息。台灣的花蓮也是如此,以前很同情花蓮人,現在俺一點也不同情,甚至比起大陸人更瞧不起花蓮人。花蓮人有自由呢,有選擇呢,老天爺給過花蓮人大好機會改善現況,花蓮人卻縱容一對夫妻統治自己幾十年,讓這傅氏王朝繼續猖狂下去。
所以故,身體機能再退化,連打字都很困難和痛苦,俺仍然會努力發出投訴狀。至於是否對 7-ELEVEN+兩位全新門市員工,以及安康派出所 + 兩位員警提告,端視俺身體是否容許。俺很不喜歡「保留法律追訴權」這字眼,告就告,不告就不告,保留什麼呀。
俺很怕安康派出所,有心理恐懼感,因為以前曾坐公車到安康派出所那一站,下了車,想去安康派出所正對面的大賣場買東西,卻發生一場恐怖的驚魂記。就在那裡,在賣場門口眼睜睜地看著對面安康派出所,與窒息及暈眩不知奮鬥多久,最終失敗——路倒!兩三年前的事吧,再沒去過那裡,這次身體若容許,不要怕,去吧,去安康派出所告安康派出所,倒挺有意思的。
7-ELEVEN算主犯(這裡指嫌疑犯),安康派出所算從犯,俺尚未去研究,一時之間,只想到文章標題幾項罪名,但是安康派出所應該不符合恐嚇罪的構成要件,要排除。
若告,則無所謂輸嬴。
輸嬴對俺已無意義,金錢已無意義,名聲已無意義,全只為了 to make a point——對方太亂來、太離譜了。
不糾正,就是懦弱和姑息。若糾正不成功,至少俺在離開此人間世前去做了。哎呀,真沒想到會有這事,俺準備拜拜,已經刪除所有法律資料——包括從腦袋,就像從腦中刪除此生汲汲營營拼命記誦的英文及知識一樣。這一生,多可笑可悲啊,拼命學,拼命記,時時刻刻怕忘記,到頭來都是空的無用功。
唉,真是給自己找事!若身體能告,又要找刑法和刑事訴訟法等等惡補一下了,也會去找律師談談。
下篇為致送 7-ELEVEN 的投訴狀,希望今日完成及投遞(不能太拼,遲幾天無妨),原則上定為日期:2026/04/29(週三),正本:7-ELEVEN(public@mail.7-11.com.tw),副本:內政部警政署署長信箱(https://www.npa.gov.tw/ch/mailbox/mailnpa/mailnpasnsadd)及新北市警察局局長信箱(https://www.police.ntpc.gov.tw/sp-BM001-1-1.html)。啊,這裡記一下,7-ELEVEN全新門市店號: 276579,門市地址: 新北市新店區安康路二段147號1樓,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新店分局安康派出所安康派出所地址:新北市新店區安康路2段7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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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辧法呀, 碰到這事了, 只要身體許可, 就下場玩一玩吧.
寫這兩篇可把小肉球累死不償命, 又躺了幾天才有力氣出門, 如今出門已變成很 "偉大" 的一件事了!
小肉球 於 2026/05/04 13:56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