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們去高市三民區第二户政事務所辦理 "同性伴侶註記",領到這兩張登記證,很開心!!!!!!
不過回家之後,我們才猛然發現我們這兩張登記證,相片部份和別人的不太一樣!! 為什麼別人登記證的照片是大頭照,我們兩個的卻是半身相?而且小頭大身,很明顯被變造過! 現實及原本的相片中,我們的頭沒這麼小,身體也没這麼大。
顯而易見,高雄市三民區第二户政事務所的承辦人員(曾小姐)拿了我們的相片電子檔及身份證,在製作登記證時,特別動了不必要的手腳,讓我們登記證上的相片規格和別人的明顯不一樣,看起來不只奇怪,而且絕對會被認為是偽造的!
同樣是户政單位發出的證件,承辦人員怎麼能擅自變造成不同於明文規定的規格?? (況且我們出示的相片電子檔,與身份證上的相片是同一檔案,卻被刻意變造更改,這不是很奇怪嗎?!)。
至於承辦人曾小姐為何這麼做,我們不得而知,但可以肯定是刻意的。
今天我們領到的"同性伴侶登記證",相片被修改得這麼奇怪,讓我們不禁要懷疑承辦人,是何居心!?
至於她,是否被我家隔壁的歹徒惡鄰( 灣愛街35, 39號 ) 這個恐怖犯罪做惡集團事先交代或施壓,在我們的照片及登記證製作過程動手腳,我們不得而知,但肯定承辦人確實動了不合規矩的手腳?!
不能怪我們如此懷疑,因為事證實在太明顯!更何況這些歹徒惡鄰作惡集團,長年造謠造假,偽造影像、偽造文書並四處散播謠言和我們亂扯關係,破壞我們名譽,所以我們去註記這個動作,歹徒惡鄰不可能不破壞……
(明天我們要去户政機關領"同性伴侶註記公文",同時會把這件莫名其妙的事情弄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