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然怎麼可能在我們受害者不断的報警,提過二次刑事告訴控告這二户歹徒惡憐之後,依然放縱惡憐繼續危害我們兩個女同性戀-------孫淑玲和陳約伸?!
我們已經於刑事告訴的筆錄裡,誠實且清楚明白告知 :
我們兩個女同性戀根本不認識這二户歹徒惡隣任何人,但是警察卻故意置之不理,裝瞎裝聾,甚至幫歹徒惡隣反誣我孫淑玲和陳約伸是精神病,如此可惡的行徑天理難容,總會有報應的一天!
據此,不是已經很明白顯示警察與這個犯罪作惡集團的共犯行跡了嗎!!!
於此,再度提醒所有參與犯罪,竊聽,跟踪侵犯我倆隱私權,自由權,散播不實謠言毁謗加害我倆的人-------你們存心如此惡意,集體犯罪,集體說謊,惡行惡心天理難容;即使你們逃得過法律的制裁,報應絕對不爽,不是不報,只是時候未到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