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停車位,被建商當店面來賣,可說是屢見不鮮
有很多都是為了讓店面更大,而將法定停車位空間納入其中(通常仍能申請營業執照,除非法令規範中有特定限制一定之使用面積)
曾經有一間25坪的店面,
居然有21坪是停車位,
售價可能是每坪30萬元,高達750萬,
可是剩下4坪,每坪殘值如果還是以30萬元計算,
30 x 4 = 120萬元
其他停車位空間以一坪10萬元計算,
10 x 21 = 210萬元
合計330萬元,
相差420萬元
建商真是狠啊!
怪不得每次被控告詐欺,這種案子幾乎都會成立
只是會搞這種飛機的以小建商居多,蓋完賺飽了,可能就跑了
所以購買房子,必須要查清楚店面是不是停車位之外?
如要求看「建築平面單元圖」,上頭會載明各種樑柱位置、面積之用途,包含機房、陽台,以及雨遮等等
如果有所不清楚時,也應該註記在合約之中。
只是一般列在合約中的都是二次施工建築圖面,與原始建築圖並不相同,
筆者友人所住社區,就有所謂的媽媽教室是違建,結果差點被拆除
聽說是透過地方民代的協助,才來個實質無限緩拆吧
如果是透過仲介或屋主購買,
也要在與仲介簽約的內容中
要求仲介對此查明清楚,
並負擔與原屋主的連帶賠償責任
否則一般來說建築的原始圖都看不到,頂多管委會有一份
》》捍衛權利大作戰 》》圖解親屬繼承─愛情福利社
後記:
據報導,帝寶擁有一千多個獎勵停車位空間,不知道現在開放了沒,否則肥了建商,
卻沒有貢獻出來應有的停車位,那可非事理之平啊!
還有些公共開放空間的豪宅,本來應該可以讓民眾自由穿梭
卻以各種豪宅的手段擋住民眾的進出
實在是很惡質
下次組團來個豪宅開放空間旅遊團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