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這種判決真的是搞得大家價值觀都錯亂了。
我說:
塔綠班最愛舉童仲彥為例,害我又去看了他的判決書,原來他還是真貪汙不認罪,又證明高虹安的沒貪汙,請看判決書說,
「依憑蔡博安於偵查中、朱柳哲、康渼量於調查時之證言、華陽優質搬家有限公司(下稱華陽公司)函文等項,詳敘蔡博安僅係協助上訴人議員服務處搬物、開車或參與上訴人議員相關活動而支領車馬費之臨時人力,且其於101年1、2 月間任職於華陽公司,為配合上訴人領取補助費,乃單純掛名列入公費助理,而非實際受僱於上訴人擔任助理。」
所有助理含人頭都承認是人頭詐領,人頭助理真正任職的公司也來作證是在該公司上班,是貨真價實的人頭。不知道塔綠班成天拿童案出來騙要幹嘛?又,經查判決書(按,因為已經定讞,判決書很多,這裡用的是另一本判決書),
「本件陳秀蘭確有為被告實際從事助理工作,並有自被告處領取助理薪資,不論是否係申報之議員公費助理,只要實際上有從事助理事務,於擔任私聘助理期間所受領之薪資及津貼,均非屬詐領之補助費,即應從入帳金額中扣除。則被告雖領取上開公費助理薪資,惟被告用此以支付此4個月期間陳秀蘭之薪資7萬2,000元(計算式:1萬8,000元×4=7萬2,000元),非屬詐領之補助費,應從入帳金額中扣除。是以,被告於前開時間,被告不法詐領之議員助理補助費應僅為5萬1,842元(即12萬3,842元-7萬2,000元=5萬1,842元),應堪認定。」
我的老天爺,還說甚麼「一經領出即屬詐領貪汙,如何支用不論」咧。這裡明明就有論,是謂大水庫理論。法官就是把童詐領的12萬多,扣掉給別的真助理的錢,才算出貪汙五萬多的。塔綠班拿這五萬多比高案,說童貪汙五萬多不認罪去關好幾年才冤,高貪11萬多不認罪判七年叫甚麼叫?
告訴大家,根據高案法官算法,童是貪汙12萬多啦。
又高案若給童案各審定讞的所有法官們判(不知有沒有超過十個)...我的媽呀!高案貪汙的所有錢,是從立法院直接撥進真助理戶頭,全是給真助理的錢,這算甚麼貪汙?而法官所稱高所貪汙去的11萬,不僅都還在各助理自己保管著(公積金),高還自掏腰包丟進辦公室(也是種公積金)用,超過所有助理。就算是(我是說反話,假設語氣喔)高真的貪汙詐領出12萬,給助理管或用的也遠超過12萬,是一毛錢貪污所得都算不出,也就是沒貪汙。
有人看出我們這套骯髒司法的邏輯沒?再教大家一次好了。假如法官要判罪,就先說其情可憫,但其罪可誅,那就會槍斃。若要放你,就倒著說,先講其罪可誅,那要判罪了吧?慢,法官還沒說完哩,但其情可憫,就無罪放掉。最後,就用「有錢判生,沒錢判死」給高的冤案做個註腳,像民進黨諸多貪污助理費的都是真貪汙,有貪汙所得,也就是有貪污錢的有錢,那就判生。反之,若是像高虹安這種當立委被告貪汙,不但自己貼錢,還真的一毛錢都沒貪到的,沒貪汙所得的沒錢..對塔綠班跟這套骯髒司法而言,那還真是罪該萬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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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記:童案這則新聞就說得很清楚了...
獲准假釋!童仲彥貪5萬元判刑3年10月 今天從外役監出獄
2023-10-12 16:06 聯合報/ 記者王聖藜/台北即時報導
民進黨前台北市議員童仲彥議員任內詐領助理費5萬多元,依貪汙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10月確定,去年發監矯正署宜蘭獄,移監八德外役監;童今年8月申請假釋,日前獲准,再經法院裁定假釋期間保護管束,今天已辦理出獄。
童仲彥2011年10月假借以每月3萬元薪資聘用蔡姓男子當議會助理,向台北市議會申請自聘公費助理補助費,實際未聘用蔡,以此詐領公費助理補助12萬3842元,被檢察官依貪汙詐取財物罪起訴。
一審台北地院判童仲彥有期徒刑7年6月,褫奪公權4年,另依偽造文書罪判處童有期徒刑5月,得易科罰金,童上訴二審。
台灣高等法院認為,蔡沒有從事議員助理工作,不過,童仲彥實際有自費聘請陳姓女助理4個月,月薪1萬8000元,也曾發出7萬2000元薪資,扣除7萬2000元後,童實際詐領公款5萬1842元,改判有期徒刑3年10月,褫奪公權2年,童再上訴。
從這幾篇我談高虹安沒貪汙的冤案,可看出塔綠班與法官顛倒是非扭曲真實的三種樣態,
第一種,就是拿一堆民進黨貪汙助理費貪汙認罪緩刑來比,這些我看到的全是用人頭詐領,不是真助理。
第二種,是拿民進黨貪汙助理費貪汙不認罪也是要關,不是說關得比高久,就是貪的比高少。但我看到的是還是找人頭詐領,不是真助理外。關得也沒多久,貪的比高少更是誤解,因為依照這些三審定讞的判決判例,貪汙所得適用大水庫理論,即前頭先用人頭詐領的錢,要減去後來付給真助理的錢,才是貪汙所得。這樣才算出童仲彥只貪五萬多。但高案不能用大水庫理論喔,厲害唄。因為假如只要發給真助理就不算貪汙,那高一毛錢都沒貪,判個X?
第三種樣態,我把它稱為不禽不獸的司法,
蘋論【不禽不獸的總統】說,森林裡走獸召開大會,邀請蝙蝠來參加。蝙蝠說:「我不來,我不是獸類,我是飛禽。」飛禽開大會,也邀蝙蝠與會。蝙蝠也拒絕,說:「我不來,我屬於獸類。」於是飛禽走獸互相走告:「以後開會不要找那個不禽不獸的東西。」
法官要判高虹安貪汙,高說依大水庫理論我都是給真助理沒貪汙。法官說我不看詐領的錢如何用。高說那我也沒詐領,法官說有沒有詐領,要等我先看記著詐領錢怎麼用的帳本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