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平常在學校講故事有固定的時間、班級,無論是自己或觀眾都是彼此熟悉的,也對說故事的進行方式有一定的默契,所以安排起活動便較能得心應手。說故事就好像上場打棒球,不可能每次出手都能擊出全壘打,表現好時固然高興,不理想時也要反省修正。林偉信教授曾說「說故事沒有最好的方式,只要讓自己說得自在、小朋友可以聽得快樂」,這也是說故事者追尋的目標。
近來發現聽故事者多是由爸爸、媽媽陪同的學齡前小朋友,與以前在三樓時的中低年級者明顯不同,如果一味安排情節複雜的故事勢必有很多孩子聽不懂,也會擔心與其他人說的故事重複,小朋友會說「聽過了」,提到小朋友有這樣的反應時,我常會告訴他們每個人詮釋故事的方式不同,如果你聽過故事覺得這個故事很棒,可以改成說「我聽過了,這個故事很好聽,我想再聽一遍」。另外,和不同的對象聽故事也會有不同的趣味,再聽一次沒有任何損失,換作是你沒聽過故事,別人說聽過了,故事媽媽就換另一個故事,你也會覺得遺憾的,不是嗎?
3月底因文化處舉辦活動來聽故事可蓋章集點而擠滿了人,如何挑選滿足各年齡階層的故事,便是值得用心思考的問題,或許穿插簡單與複雜的故事,放慢說故事的節奏,加強與觀眾的互動,甚至安排一些可以「動一動」的手指謠或邀請他們一起來扮演故事裡的角色,都可以讓現場氣氛更活絡。
孩子們集中注意力的時間很短,要他們坐在位子上聽一個小時的故事並不容易,時間上允許的話,一起動動手做些小勞作,可以帶回家當紀念也很好,送小禮物就有待商榷,因為萬一食物或玩具導致孩子受傷或生病,誰負得起相關責任,不論如何,切記「安全第一」,要不然好心做了壞事可會讓人懊惱不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