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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freestyle(歸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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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水扁之“比 ”
    2008/10/13 12:1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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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水扁之“比”
                                                                          
    比,這個字很形象化,像是兩個人挨得很近,從而相互較量一番;以此字義衍申,舉凡高低、長短、遠近、快慢、好壞、濃淡、美醜……等等,都可以比一比,但就怕人比人,因為一山還有一山高,人比人氣死人。

    其實,比字的意境,可以很浪漫,可以很雅趣,也可以很高遠,仿佛不惹半點塵埃,例如:“東籬把酒黃昏後,有暗香盈袖。莫道不銷魂,簾卷西風,人比黃花瘦”,好一個比字,比出生命靈動的輕愁;又如:“梅須遜雪三分白,雪卻輸梅一段香”,三分白、一段香,比得超塵出俗。

    在寒梅仍未綻放,黃花已盛開時節,且莫道“斯人不出,奈天下蒼生何”,而應說是“斯人既出,天下蒼生可奈何”,只因涉貪的陳水扁,到處趴趴走,隨時罵咧咧,把臺灣搞得一塌糊塗烏煙瘴氣,媒體謂之為“取暖之旅”,實則為“放火之旅”;而其更常有一比,直比得非驢非馬。

    陳水扁之比,不在於“高山仰止,景行行止,雖不能至,心向往之”,而是竹竿逗菜刀,亂比一通。繼自比為臺灣曼德拉之後,陳水扁又自比為林義雄,甚至也比一比孫中山。曼德拉、林義雄、孫中山,哪一個不是“人格者”,陳水扁人格值幾何?難道錢洗得越多,其人格就越高尚?

    “君子周而不比,小人比而不周”,觀乎陳水扁所涉不法,不正是結黨營私,朋比為奸?今其自比這個,又自比那個,簡直比得“氣死閑人”。不過,陳水扁如被判有罪,可就真的有一比,即:“臺灣貪腐王國國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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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迴響(6) :
    6樓. 烈日春風
    2010/07/29 21:46
    惡心

    這個人在我文章裏,早被開除了,

    不小心被瞄到----惡心  !

    5樓. 中華之光
    2008/11/20 20:37
    拜讀兄台之文,羞愧我等人!
    廿歲同齡人,觀兄之文,其浩然之氣,勝於天際,我等不足與爾相比也.
    4樓. (-y-)老鄉***【小老頭】
    2008/11/15 12:29
    竹竿逗菜刀.......
    看來,你的台語也【真飽】哩!! 佩服!!!
    3樓. 雪人娘
    2008/10/26 12:13
    20歲之筆!

    我也好奇,你真的20歲而已!

    台灣的不幸,大家瘋狂膚淺的陷入政治鬥爭,意識形態高涨,讓大家昏了頭,沒有方向,才會被阿扁四處點火四處燒。

    等到證據確著,阿扁也該入獄,學法之人就該有守法的道德意識,屆時,未必有人會替阿扁送行。如果還有人是非不分,那也是台灣的悲哀,因為民主未深入!

    2樓. 豹老大
    2008/10/22 17:07
    言之有理
    文情並茂!言之有理
    1樓. 全權
    2008/10/21 11:31
    您真的20歲?
    20歲在台灣是忙著吃喝玩樂的不食政治.經濟.財政......等 煙火!

    我也只是偶爾關注下而已

    吃喝玩樂    ......   大陸和台灣都一樣

    ♡`freestyle(歸來)2008/10/21 17:44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