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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認為自己文筆還不夠熟練,尤其是考試寫作文的時間有限,每次總妄自菲薄先下定論自己在短時間內不會寫出多麼令人激賞的文章;但,靈感一來振筆疾書之後就是痛快的回味與孤芳自賞,我覺得很好。寫文章為的是什麼?抒發?求人欣賞?還是無聊草揮?
我認為是贈給自己的一份藝術品。
裡頭繪著喜悅,刻著驕傲,繡著神奇。
於是,這些腦裡激射到螢幕或白紙上的黑墨倔強不停的爬了一行又一行。
對了,還沒說為什麼那麼多次作文考試的文章卻只放上這篇。
因為只有這篇讓國文老師唸出來,他一開頭就說,這位同學的文筆非常熟練,我驀地裡偷偷發噱;不覺得開頭很像老套廉價的廣告形容詞嗎?不過還是驕傲,是我自己寫的。
我喜歡華麗的簡單。因為我很懶,但崇尚美,我認為簡單的美感再適合我不過了。
那些詰屈聱牙的文字與深鑽牛尖的意境根本是挑戰我強大的懶蟲,但我欽佩這些作家。
最後想說的是,當時高二的我因為家裡經濟頗為拮据而根本沒去過咖啡廳,整篇文章是我美好的想像力營造出來的。之後,有了嗑咖啡廳這個癮之後,不吃午餐也要在芬圍醉人的咖啡廳痛快地喝它杯芬郁的熱卡布。
品文學配咖啡浸在咖啡廳,樂極!樂極!
現在是高二的我正遇到有關咖啡廳此作文,而我卻不知如何起筆,
頂多想到可以用從室內窺探窗外之景的方式等方式,知道方式去不知怎麼寫
所以我覺得你這樣很厲害了!哈!且是在急忙短暫思考的情況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