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綠燈亮起,我也無法再觀察下去,我騎著車,心裡想著他們兩人之間的關係,他們應該是夫妻吧,所以男士帶著女士看個醫生,好好療養應該沒什麼問題。
但是如果兩人只是一般朋友,甚至又有所傷亡的話,那位前面載人的騎士,是要負擔賠償的。所以載人千萬要小心,小傷還沒什麼大問題,但是如果因為而成為植物人甚至恐亡的話,後座的是可以要求前座的騎士來做賠償。
好心順便載個朋友一程,算是家常便飯的行為,可是騎機車時真的要小心,如果有個閃失或是不小心,輕則受個小傷,或許賠償個醫藥費就行,嚴重點如果變為植物人或死亡,賠償的金額是以千萬來計,更有一則新聞,讓人看得膽戰心驚,騎士已死亡,但是家人還賠償760萬。
還有一則新聞,男騎士載著友人訪友,途中男騎士為了閃狗而摔車,在後座女士被彈出落地,但因頭部重創而成植物人,桃園地院判男騎士賠償1457萬以上,但是因為後座女士習慣不將安全帽扣環扣好,也需負2成責任,男騎士需賠1002萬元。
真有需要機車載人時,不但要注意後座是否將安全帽扣環扣好,自己也要小心駕駛,不要騎太快,千萬不要忘了,後座的人命是掌握在自己手上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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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完全同意您的話。今天看到的車禍,也讓我思考這個問題。
fllf 於 2013/09/09 22:47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