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太平中興東路人行道大改造 112棵行道樹將移除〉報導,臺中市太平區中興東路長約1公里的路段,兩旁種植上百棵小葉欖仁、榕樹,樹齡都已經有3、40年,臺中市府建設局獲中央補助進行人行道改善,近日在樹上貼上告示,並從今年8月12日開始作業移除,部分民眾覺得這麼大的樹移走很可惜;該局表示因大部分住戶希望移植,事前並獲臺中市政府建設局景觀及植栽委員會審查通過,健康樹木則採原地保留或移植至公園。
其中額外受當地部分民眾關心的東平國小前9棵榕樹,則因有5棵經專業委員健診,出現病蟲害、枝幹中空腐朽等安全問題將一併移除,另4棵建康則原地保留,未來人行道將改種紫薇及山欖等樹種,並搭配種植1800株灌木,重新形塑良好生態及街道景觀,完工後將創造商圈、人行環境、都市綠廊良好共存空間。
經查詢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城鄉發展分署《國土規劃地理資訊圖臺》資料,本案路段包含多筆公有及私有土地,其中公有地產權多元,愛平段339地號為澎湖縣望安鄉公所管理的望安鄉鄉有地,愛平段292、344、406地號為農業部農田水利署臺中管理處管理的國有地,愛平段290-1、291、305、340、345-1、380、397、仁平段688、689、693、695、697、698-1、699、700、701、702、703、704、705、706為臺中市政府建設局管理的臺中市市有地,另愛平段294地號、仁平段690地號,為該局管理的國有地。
上開公有地及其他私有地皆為《臺中市大平霧地區都市計畫》道路用地,並都已由經濟部地質調查及礦業管理中心依據《地質法》第5條第1項、《地質敏感區劃定變更及廢止辦法》第4條及第13條第1項規定,以104年12月31日經地字第10404606410號公告劃定為地下水補注地質敏感區。
東平國小前人行道及道路,則包含愛平段305、339地號等2筆土地,分別為臺中市政府建設局、澎湖縣望安鄉公所管理,惟本案道路全段都是臺中市政府建設局主管的市道136號,現該局基於道路養護改善、周邊居民公安、樹木維護管理的需要而移除部分行道樹,則應是依據該局主管的《臺中市公園及行道樹管理自治條例》第19條而為。
樹木的維護管理工作,包含移植(除)、修剪、澆水灌溉、施肥、疫病蟲害防治、棲地環境改善、人工管理設施(如避雷針、護欄、支撐架)裝設等,其中又以移植(除)、修剪較常引來民眾、地方首長、民代或新聞媒體的關心,例如這回臺中市政府建設局先是基於部分住戶的請求、里長的意見,而將一些因已有疫病蟲害而有公安疑慮的行道樹移植,但施工開始後,卻又有部分民眾覺得移走太可惜,有如父子騎驢一般,怎麼做都有人有意見。
在這方面,我還聽過有些激進的民眾,會在承攬縣市政府樹木維護管理工程的包商到場施作,尤其是移植(除)的時候,前去現場激動地叫罵、阻止,也有的村里長會強硬地要縣市政府林務單位的承辦,發包廠商進行目前臺灣樹木醫學或樹藝專家大都不鼓勵的樹木強剪工程,理由是怕颱風來襲造成樹木倒伏,若有不同意見就嗆說要找縣(市)長來講。
對於本案那些覺得樹木移走太可惜的民眾,我還是認真地建議他們,可以買下或租下樹木所在土地,或者依據《臺中市公園園道綠地行道樹道路附屬設施認養維護辦法》向臺中市政府建設局申請認養,好讓該局依據《臺中市政府建設局受理出資認養公園園道綠地行道樹道路附屬設施作業要點》辦理認養相關事項。
另外就本文所引用之報導的照片看來,臺中市太平區東平國小前人行道的榕樹屬於淺根樹種,樹穴明顯過小、根系明顯有被不透氣磚給覆蓋,因此樹木的根系就會為了呼吸而浮根衝破地磚,且這樣不良的棲地環境也可能是本案人行道部分樹木不健康、生病的原因,若要換種別的樹木,應以臺灣原生的深根樹種為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