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有嚴格條件下的判死,只要一位專職法官不同意或棄權表意下,死刑刑度條文將形同虛設,這不僅踐踏國民法官制度,更是欺騙國民對重大惡極的兇手處以極刑的感情。
大法官的「死刑合憲」判決,與其是說「接地氣」,實則是配合民進黨黨意,讓民進黨朝向廢死「與惡同行」邁向一大步。社會將因「實質廢死」而治安更為敗壞,將有更多受害者家屬只能暗夜哭泣,獲不得兇手處死的基本公道。
大法官、民進黨已經結成「廢死聯盟」,接下來就看檢察總長邢泰釗,在賴清德的「默許下,演出一場場死囚「大逃亡」的再次蹂躪受害者家屬及國人感情的戲碼。
這種大法官假借「保障人權」的沽名釣譽「有條件死刑合憲」,必成「罪惡淵藪」!
看來台灣成了「詐騙者天堂」之際,又要成為「重大罪惡者糖蜜之地」。
今夜你能安睡嗎?我不能!
看見大法官的「嚴格有條件死刑合憲」判決,我昨夜輾轉反側!誰能守護受害者家屬感情、公道?誰能給人民除惡安睡的期待?
與惡同行的民進黨,人民要用選票將其汰除。而與惡為伍的大法官,或許要當其受到惡的血腥,才會有天理報應不爽的悔意吧?
總統的大法官門
將達爾文的優勝劣敗適者生存 生物演變的最高法則
發揮到了淋漓盡致的地步
亦即 要能殺死人而自己不死 才是
此次大法官釋憲所要揭櫫的 強者=殺人者=活生者 其生命權不容憲法剝奪的神聖意義
意即 咱老祖宗老天爺的教誨
上天有好生之德
來個 翻天覆地180度的大翻轉
甚麼人權 生命權 什麼自由權 人一死什麼都毫無意義了
殺人者加害者的生命權 有大法官有各級法官密不透風層層保護
只有 悲慟傷心欲絕的家人 呼天搶地 叫天天不應 叫地地不靈
終於 咱台獨政府 總統的大法官們 說重話了 釋憲了
我們僅代表災難憲法 釋憲 支持廢死
二
大法官應同時宣示
戰爭違憲 引戰助戰違憲
戰死死亡不在憲法解釋範圍之內
憲法只保障活人的生命權人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