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執行情形摘自:
「兒童及少年安全實施方案」100年全年度執行情形及辦理績效一覽表
<遊戲安全面向>
(一)落實機械遊樂設施安全定期與不定期查核、檢修與違規查處工作
(略)
(二)推動「各行業附設兒童遊樂設施安全管理規範」之查核機制,加強安全管理
彙辦資料單位:內政部、經濟部、衛生署、環保署
協助提供資料單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
執行情形及辦理績效
內政部兒童局:
有關各行業兒童遊樂設施安全稽查,統計100年度全國各縣(市)政府自行辦理或委託辦理稽查共抽查2,002處場所(含托育機構、百貨賣場、餐飲業等),合格1,808處,不合格194處,合格率90.3%,不合格者將續由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後續輔導改善,確保兒童遊樂設施之安全。
經濟部(商業司):
一、計有13家百貨公司、大賣場附設兒童遊樂設施之業者,依據安全管理規範,向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完成報備手續。
二、計有32家百貨公司、大賣場附設兒童遊樂設施之業者,依據安全管理規範辦理自主檢查後回報各直轄市、縣(市)政府。
三、各直轄市、縣(市)政府針對轄區百貨公司、大賣場附設兒童遊樂設施業者,辦理安全稽查作業,計28家。
衛生署:
100年度各縣市衛生局已稽查速食業者2871家次,以確保業者用餐環境符合相關規範。
環保署:
茲彙整全國環保機關100年全年度執行成果如下:
一、巡檢及清理部份,執行相關戶外週邊環境巡檢及清理工作,包括:各行業附設兒童遊樂設施稽查2,723處次,週邊環境巡檢4,185處次,清理1,282次,動員7,125人次,計清理廣告1,008處、容器694個、狗便1,779處次、公廁1,482處次、垃圾
二、消毒部份,執行相關環境消毒作業共計消毒1,887處次,面積
(三)加強玩具及一般兒童商品的檢驗與查核,並公布檢測結果,提供家長選購參考
(略)
(四)加強宣導家長對兒童及少年使用遊樂設施遊戲之安全觀念,教導其正確使用遊樂設施
彙辦資料單位:內政部、衛生署、經濟部
執行情形及辦理績效
內政部兒童局:
100年度本部兒童局及全國各縣(市)政府自行或結合其他活動,辦理兒童遊樂設施及玩具安全宣導,共計65場次,計有12,004人次(男,5,971人次;女性,6,213人次)參與,發送宣導品及宣導10,750份,提醒家長及照顧者重視兒童遊戲安全。
(五)全面宣導正確選購與使用玩具及一般兒童商品的安全觀念
(略)
(六)加強辦理遊樂設施管理人員之教育訓練,增進專業知能
彙辦資料單位:內政部、交通部
協助提供資料單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
執行情形及辦理績效
內政部兒童局:
100年本部兒童局及全國各縣(市)政府共辦理13場次各行業附設兒童遊樂設施管理人員講習及訓練,計814人次參與,其中,男性參與佔20.3%(205人);女性參與佔79.7%(805人),投入經費約計80萬元。
交通部:
一、觀光地區或風景特定區100年辦理教育訓練及研討會1場次,累計參與21人次。
二、觀光旅館業於定期檢查時併同宣導。
三、旅館業協請各旅館商業同業公會於辦理100年度研習教育訓練時,安排與兒童遊樂設施相關之訓練課程,並請旅館業者派員參加。
四、觀光遊樂業辦理觀光遊樂業緊急救護等相關教育訓練截至100年全年計有2場次,共計90人參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