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磨石滑梯根本是矯枉過正的庸人自擾/2015年11月 - PLAYRIGHT - udn部落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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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拆磨石滑梯根本是矯枉過正的庸人自擾/2015年11月
    2015/12/07 07:4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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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蘋果日報《即時論壇》

     

    該拆的不是溜滑梯20151124日)

    【鄭揚宜/澳門大學呂志和書院導師】

    根據報導,由於磨石子溜滑梯不符合CNS國家安全標準,所以台北市政府預計拆除現有的六十五座磨石滑梯,「青年公園、大安森林公園先後被拆兩座,二二八公園的預計明年拆除。」

    我無比憤怒。

    小時候,父母總會帶著我們到新公園去玩,最喜歡爬上兩層樓高的溜滑梯,然後開發各種姿勢急速溜下。之後,父母再賞我們一杯老牌公園號酸梅湯,帶著桂花香味的冰鎮飲品,濃縮了我兒時的歡樂回憶。

    那座溜滑梯,是這整個近乎儀式性行為的核心,更是我孩提時期心目中的聖殿。

    三十歲那年,我當了叔叔。每到假日都會帶著視如己出的一對姪女侄子,搭捷運到已經改名的二二八公園,看著他們像以前的我一樣,用各種讓父母提心吊膽的方式溜下,享受大人的喝斥和速度的快感。由於這國度早被塑膠罐頭遊具包圍,這座磨石滑梯的聖殿地位更顯崇高,「去長長溜滑梯」,或者「去長長」,已經成為我們叔姪假日冒險的暗號。

    幾年後,我為人父。看著姪女侄子抱著女兒,從長長溜滑梯上一遍遍溫習他父親的成長軌跡,心中滿是感動,聖殿從此無可取代。

    許多反對拆除的聲浪,都已經明確指出各種便宜行事的弊病,但拆除聖殿的神主牌,是以現代社會所奉行的「安全」為名。我同意,但這「安全」是站在國度治理的安全,是站在盲目信奉現代社會無視系統風險的安全,而不是保護/家父長主義口稱的孩子的安全。

    我想起一些經驗。多年來我帶著許多批同學參加溯溪活動,直到我離開國度的最後一年,教練感嘆的說:「怎麼現在的孩子連玩都不會玩?!」因為溯溪需要的不僅是視覺上的判斷,更需要運用整體的身體知覺。一顆巨石在眼前,野生的我們東扭西扭也就上去了,但許多同學只用眼睛判斷和手掌、腳底攀爬,怎樣都上不去,垂掛在那邊的畫面,像極了曬乾的青蛙。

    如果仔細觀察過孩子玩磨石滑梯和塑膠罐頭遊具的差別,後者的確相對「安全」,但在這種片面的安全迷障下,卻忽略了人體適應環境的能力,而使得我們更不安全。因為,塑膠罐頭遊具是空心的,所以孩子根本不用考慮材質的問題,直接在上面攀爬蹦跳都不用擔心;但石頭很硬,所以每一次接觸,都必須透過身體的觸覺,拿捏和調整坐下、碰撞、推擠等等各種作用力和反作用力之間的力道。

    這種錯綜複雜又無比細微的知覺養成過程,如今將被國度以安全之名沒收。於是我們的身體,看似得以在安全的塑膠罐頭遊具中「自由」嬉鬧,但失去的卻是身體實踐動力與批判思考能力。

    我不是感覺統合領域的專家,但無論是根據我的野生成長經驗,或是之後的運動專業,我相信人的發展應當是全面性的。國度以安全之名,沒收了體驗、探索、出錯與修復等等各種能力,近距離看,公務科層免去了可能的創意要求與訴訟風險;拉長來看,模組化的虛擬自由讓國度得以繼續遂行行政主導,因為人民在肉體和思想上都變的柔順服貼,早已可以適應各種模組需求。

    我的聖殿竟將被國度以各種現代修辭為名拆毀撕裂,怎不憤怒。真正該被拆除的,是那個單一的、虛擬的、沒有溫度的、沒有想像能力的安全與自由。

     

    磨石溜滑梯與塑膠玩具場20151125日)

    【蔡牧霖/跑酷玩家】

    台北市最近幾個月拆除數個公園內的磨石溜滑梯,並改成模組化的兒童遊樂器材,引起了許多家長與共學團體的反彈。而面對這些反彈聲浪,公園處以安全規範作為主要的拆除理由,但是安全真的是靠規範嗎?

    小孩子一定有能力學習如何在堅硬的場地遊玩,而公園處興建的塑膠場地也足以造成嚴重傷害。真正造成危險的,是家長把小孩丟進遊樂區就以為很安全的在旁邊滑手機聊天,把小孩「交給場地託管」。

    堅硬的設施例如磨石溜滑梯,可以提醒家長要注意小孩。另一方面也可以承受成人一起加入遊戲,也就是大人可以一起玩,能和孩子互動也能同時照顧。現在這種塑膠玩具場地反而把家長和小孩一起玩的可能性排除,比較有心的家長就只能圍繞在塑膠場外圍看,想一起玩也沒辦法。

    另一方面來看,使用者不想要有風險,於是要求安全的場地。場地提供者也不想要有風險,於是訂出安全規範,滿足了安全規範後就能又將風險的責任又丟回使用者身上。但實際上沒有人可以幫別人的風險負責。如果摔斷手,跑去和管理部門理論,即使管理部門表示願意負責,也頂多拿到微薄的賠償金,但傷害已經造成。

    結果為了風險的責任歸屬而造出安全場地,卻讓人免於做任何風險判斷,免於一切責任。也就讓孩子失去練習判斷風險的機會,也失去練習如何保護自己的機會。真正的安全,是擁有判斷安全與否的能力,判斷怎麼樣的行動是危險的。或是在發生意外的時候知道如何保護自己。將提供安全的責任交給其他人,就是剝奪讓自己安全的能力。

    當然這不代表提供場地的那方不用考慮安全,但是現在對於安全的要求與處理方式明顯是在應付責任歸屬。若安全考量的基準是把應付責任歸屬放在第一位,那最後當然只會造出標準化、鳥籠式的空間。把一切風險排除,也就同時把一切機會與創意也丟掉了,而最後我們也只能看著國外各種不同風格的公園興嘆,實為可惜。

     

    問題不在溜滑梯20151126日)

    【陳歷渝/中原大學設計學院副教授/創意設計中心主任】

    近日,有關拆除兒童遊戲場內水泥溜滑梯的新聞,與網路上拒絕罐頭遊具的連署正炒得熱熱鬧鬧,吸引了許多關注的眼光與討論。

    作為一個長期關心兒童遊戲議題的研究者,個人認為必須釐清一些似是而非的觀念,以免誤導社會大眾對兒童遊戲場的理解。聯合國大會於19891120日通過的兒童權利公約第31條明定:「兒童有權享有休息和閒暇,從事與兒童年齡相宜的遊戲和娛樂活動,以及自由參加文化生活和藝術活動。」因此,兒童遊戲權利除了是天賦也已是全球的共識。

    兒童遊戲具有幾個特性,包括:

    1. 遊戲是發自內在動機,兒童自己主動並從遊戲中得到滿足。

    2. 遊戲是有趣、好玩、正向情緒,從遊戲過程中得到快樂。
    因此,遊戲環境是指一個能提供遊戲的場地及設施,其中包括:遊具、鋪面與相關設施。而良好的遊戲環境則必須滿足安全、有趣、美觀與遊戲功能的基本要求。所謂安全的遊具與理想的遊戲環境,並非是必然的正相關。遊戲場是否安全涉及環境規劃、遊具設施及使用管理等面向,非僅遊戲設施單一條件,即使遊具符合安全規範,但使用者行為不正確仍然會造成危險,就如同以不正當的駕駛行為使用安全交通工具,卻仍會造成事故傷害。「安全」確實為理想遊戲環境的條件之一,但非全部。兒童需要在成長的過程,適度地透過遊戲行為嘗試冒險、學習合作,以促進他的身心發展,過度保護的環境將讓孩子缺乏勇於嘗試的態度,因此,如何在確保安全的條件下,提供有趣且美觀又具冒險性的遊戲場,就成為理想遊戲場的設計課題。

    國內目前訂有「各行業附設兒童遊樂設施安全管理規範」,對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的責任認定,應係造成各級政府努力拆除「不安全遊戲設施」的動機。家長與民間團體要求保留具有歷史意義的磨石子溜滑梯,連署拒絕標準化單一化的塑膠遊戲設施,則是從「遊戲趣味與冒險性」思考兒童發展的需要。政府則希望給孩子「安全的遊戲場」,家長者希望給孩子多樣化、有主題、有冒險性的遊戲環境,雙方都追求實踐聯合國的理念,但訴求顯然大不相同。既然,目標都是為了滿足孩子充分的遊戲權利,個人以為應建立以下觀念,共同推動建構理想遊戲場:

    1.安全的遊具並非安全遊戲場的唯一條件,還須包括鋪面、周邊設施、整體環境與使用管理的各方面配合

    2.理想的遊戲環境除應具備安全性外,還須考慮遊戲的多樣化、主題性、適度冒險性

    3.遊戲場規劃為被視為「遊具採購」的不正確觀念必須改變,要先就基地環境進行探討,透過萃取出的在地特色進行主題規劃。

     

    拆磨石滑梯矯枉過正20151127日)

    【陳文卿/環保技術業】

    基於符合國家標準的考量,台北市政府正研議要將磨石滑梯拆掉,果真如此其他縣市可能也會跟進,因為沒有哪個縣市長敢承擔得起不顧兒童安全罵名的。可是筆者認為這根本是矯枉過正的庸人自擾,理由如下:

    第一,該項「公共兒童遊戲場設備」的CNS國家標準是早在民國97年就修訂的,所以是很老的標準,怎麼會忽然間想起,連存在好幾十年甚至上百年的滑梯都要拆除呢?令人不得不懷疑背後是否有販售塑膠遊樂設施業者的游說?

    第二,該項國家標準的適用對象是針對兒童遊戲場「設備」之安全設計、安裝及性能之標準。制定的原意是對於各項廠型化生產之設備,要安裝到遊戲場時的規定,但磨石滑梯為現場構建的,等同於公園的涼亭、圍牆等,為建築物的附屬設施。國家標準所適用的對象是以設備、材料或元件的品質性能為主,不會涉及到建築物部分,這些另有「建築技術規則」或「公共工程施工綱要規範」可遵循。就像各種馬桶浴缸等衛浴設備都有國家標準,但CNS不會要求教室外的洗手台、廁所如何建造一樣。

    第三,國家標準並非絕對的強制性要求,全國有太多商品並無國家標準,或即使有國家標準但部分未符合,卻仍然可以販賣,除非法規有規定必須符合。因此除非台北市政府有制定公共場所公共安全規範,要求所有的設施必須符合國家標準,否則沒道理特別要求滑梯的每一細項都必須遵守。

    第四,即使另有新規定也不能溯及既往。就像建築技術規對消防安全有新規定,但不能要求早就蓋好的房子必須拆掉或改建,除非發現立即的危險,因此將存在好幾十年的滑梯拆掉是不合理的。

    話說回來,國家標準的規定必然仍有其安全性考量。故最好的做法是檢查現行的滑梯中那一項有可能產生危險的,再做補強,譬如地面加裝橡膠地墊、滑梯尾端延長緩衝墊及排除障礙物等,此總比一律拆除強。

      

    「整個城市都是孩子遊樂場」的背後思維20151130日)

    【李玉華/媽媽、英國布理斯托大學教育研究所】

    起因於雙北桃市府草率決定大舉拆除多座公園原有遊具並便宜行事換成低能化孩童的 PE 組合套裝遊具,一群「官逼民反」成立「還我特色公園行動聯盟」的爸媽和孩子,1127日週五上午聚集台北市政府舉行了一場記者會。

    這一群因共同信念相聚一起,把兒童身心發展、親子公民權利、台灣在地公園遊具現況、世界各地公園遊樂場景觀、全球國際遊樂場安全標準等議題研究得徹底,從尋常百姓搖身一變成為跨領域專家站出來召開的記者會,從聯盟形成緣由、依據國家標準保護孩童安全不等於公園遊樂場均一罐頭化、具多元特色的自然素材公園設施對兒童身心發展的重要性、《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Convention of the Rights of the Child)》的兒童遊戲權及公共參與權,到最後拉高訴求至最優層級,希望整個城市都是孩子的遊樂場,彰顯台灣公民已經成熟具備全面自發性的公民參政,能夠充分支援並引領公部門往「人民為核心、人民來作主」的真正民主社會前進。

    而這次行動訴求的人民主體,是我們每一個人的孩子。「兒童為核心、兒童來作主」早已是眾多歐洲先進國家長久以來的社會大眾共識和公共政策方向。

    當把訴求層級自硬體推往軟體、自物質推上精神,提出終極期許「整個城市都是孩子遊樂場」的背後思維,最簡單來說,就是別忘了我們的孩子從出生那一刻就已成為這個社會的公民之一。把兒童當跟成人般的公民對待,不以保護主義之名而遂行隱形忽視兒童或成人威權控制之實,是「還我特色公園行動聯盟」盼望台灣整體逐漸形成的文化底蘊。

    從硬體推往軟體、自物質推上精神,可以從以下三個他山之石面向開始參考和思考:

    【一個公園的溫度】

    台灣公園和遊樂場的「警告」告示標語常以由上向下威權口吻,充斥「嚴禁、請勿、限制、自行負責」等負面威脅恐嚇字眼。相較於許多歐美國家的安全宣導,同理口吻兼具幽默風格,像是美國聖地牙哥兒童醫院的「孩子到遊樂場就是想大玩特玩,若發現遊具無法使用,可能會出現歇斯底里症狀。請父母或監護人在遊玩前確保遊具狀態、妥善使用,以免親子情緒崩潰。」文化源自語言、語言形塑文化,這樣的溝通模式,值得我們學習。從現在開始,請大家從生活細節就能練習和小小公民平等尊重地對話,來場「面對孩子好好說話」運動。

    【一個城市的態度】

    台灣城市公共建設的規劃設計及施工品質,常僅著眼「有行為能力」之成人使用者,並無設想同時生活在一個屋簷下仍有一群具探索遊玩需求的小小公民。相較於許多歐美國家對基礎建設或公開場合裝置的要求,是將各年齡層使用者的各類使用方式皆納入考量,像是德國慕尼黑阿拉貝拉公園路邊一處結合石頭金屬材質的裝置藝術,總有許多孩子在攀爬跳躍,沒有個人或管理單位會端起「我是為了你安全」或「我是為了設施維護」的態度來干涉限制,因其具備面對各類使用族群的設計導向與安全範圍,就能使其人盡其需、物盡其用。從現在開始,也請大家在得知鄰里公設工程開發初期就積極參與、實地走跳公共空間當下就睜大雙眼,來場「監督機關好好施工」運動。

    【一個國家的高度】

    台灣國家公共政策制訂和執行,常秉持著一貫的家父官長成人思維,從未有站在體貼友善的角度和兒童權利的高度。相較於許多歐美國家對於兒童青少年參政的開放,是將公民參與的限制降到最低、將民主真義的核心植到最深,像是芬蘭赫爾辛基南區豌豆半島城市規劃,最年輕的參與者是一所兒少建築學園的三歲孩子。生活即政治、政治即生活,兒童能為自己的生活給予意見就是最基本的參政。最後,再請大家從現在開始,不要覺得自己或孩子的需求和冀望是奢求、奧客或刁民,為自己、兒童甚至身邊各種族群好好發聲,各種觀點立場,暢所欲言造成各方對話討論,促使公私部門為了真正的民眾福祉協力合作,來場「敦促政府好好執政」運動。

    回到「還我特色公園行動聯盟」這次的親子行動,證實公民社會中「兒童被囊括、被看見、被聆聽和被尊重」是可行且易行的,大公民小公民攜手,我們真的能夠和許多成熟發展的民主社會一起走在人類發展的尖端,小至家庭生活中對孩子的同理和愛,到公園遊樂場等公設的爭取,大至整個國家對兒童的重視。讓世界看見台灣準備好了,不用等待政府,身為公民的你我他都做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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