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峰通考》卷四: 氣象篇 - 情深不壽 強極則辱 - udn部落格
情深不壽 強極則辱
作家:Sugar DejaV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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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神峰通考》卷四: 氣象篇
    2013/01/14 03:1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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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氣象篇》

    (亦見《三命通會》卷11,另有註解,
    此篇原文比三命通會載 有些漏句,見賦文編號可知.)

    1.今夫
    1.立四柱而取五行,
    1.定一運而關十載,
    2.清濁純駁,萬有不齊,
    2.好惡是非,理難執一。

    3.4.(缺)

    5.是必
    5.先觀氣象規模,乃富貴貧賤之綱領,
    6.次論用神出處,盡死生窮達之精微,

    7.8.(缺)

    9.乃若一陽解凍
    註釋:
    冬月水成冰凍,感盛寒時也,
    至後則一陽發動,煖氣初生,有火得用,則雖堅冰寒凍,亦可解矣。

    9.三伏生寒。
    註釋:
    夏已炎極,至後則一陰發生,
    三伏中暑深陰盛,為火退寒生之漸,所謂夏草遭霜也。

    10.
    陽亢不制,亢則害也;
    註釋:
    此象亢陽無制,更不包藏陰物,
    而運又行東南,則陽剛失中,必主於害。
    用此者,孤貧凶暴。

    剛而能柔,吉之道也。
    註釋:
    此言五陽生於陰月,干支夾合陰柔之物,運道又行陰柔之鄉,乃謂吉也。
    用此者,雖出寒賤,終必榮華。

    11.
    柔弱偏枯,小人之象;
    註釋:
    此象不中之道也。
    四柱中但見陰柔而不入格,干支又不包陽,則終日柔儒,
    用此者機心陰毒,無所不至。

    剛健中正,君子之風。
    註釋:
    四柱中陽而藏陰,剛柔得中,不犯破剋刑衝,
    用此者,德行過人,中直蓋世,故曰君子之風。

    12.
    過於寒薄,和暖處終難奮發;
    註釋:
    四柱純陰,生於十月,空絕五行之根,
    日干又見衰弱,而無強健之氣,縱遇和暖之鄉,終難發達。

    過於燥烈,水激處反有凶災。
    註釋:
    四柱純火,生於夏至之前,
    火性炎烈,乍遇水激,不惟不能制,而反致害矣,
    用此者,夭折孤貧。

    13.
    過於執實,事難顯豁;
    註釋:
    執實者,用一而不通也。
    假加用官無財,用印無煞,多合少成者,遇事終無顯達。

    過於清冷,思有淒涼。
    註釋:
    此這
    金水過於清寒,不遇和暖之運。
    平生獨食孤眠,生涯寂寞,人不堪其憂矣。

    14.
    過於有情,志無遠達;
    註釋:
    局中之物,不可過於有情,
    若過有情,則牽迷不能自脫,外無所見矣,其志安能遠達哉?

    15.
    過於用力,成亦多難。
    註釋:
    凡柱中得自然之物,為妙,若用力扶持,終不為美。
    其成就必艱難矣。

    16.
    過於貴人,逢災自愈;
    註釋:
    八字中原多貴人,二德扶用,財官不有刑破,
    雖居顛沛之中,亦無危矣。 

    過於惡煞,遇福難享。
    註釋:
    八字中原多惡煞,三刑六衝,又與財官反背,
    縱遇財官之地,將何以為享福之基?

    17.
    五行絕處,祿馬扶身;
    註釋:
    凡遇絕處,不可便指為凶,蓋凶處亦有吉神相扶。
    如木絕於申,申有壬水為印,
    庚戌為財官,為我所用之物,不能傷身。

    四柱奇中,比肩分福。
    註釋:
    古以官為貴,以財為奇,局中得遇財官,乃為吉矣,
    如見比肩無憚,爭官劫財,福無全美。

    18.
    陰陽固有剛柔,
    註釋:
    陽剛陰柔,天地之道也。
    此言剛柔之道,雖陰陽之中,抑且不能去者也。

    干支豈無顛倒。
    註釋:
    顛之倒之,反覆之謂也,
    如干有壬癸甲乙丙丁,支有亥子丑之類也。 

    19.20.(缺)

    21.
    父無子而不獨;
    註釋:
    木以火為子息,四柱中如無丙丁巳午之位,則無子矣。
    若地支暗畜有火,亦不為無子。

    子有父而反孤。
    註釋:
    木以水為父母,若被損剋,則不得其所。
    如甲乙日生於亥子之年月,值四季,水被土傷,
    所生之人失矣,豈不孤哉。

    22.
    生尚可以再生,
    註釋:
    局中之物,原有長生,先被剋損,
    歲運復遇生旺之地,身力復強,如再生也。

    死不可以復死;
    註釋:
    凡四柱之物,原值死絕之宮,
    後來歲運再遇此地,不為更凶之論,蓋死無二也。

    23.
    既死亦非為鬼,
    註釋:
    木值春生,得時乃旺,
    柱中雖遇死絕之宮,若運行生旺之鄉,亦不為之死也。

    逢生又不成人。
    註釋:
    木值秋生,失時乃弱,
    柱中雖遇生旺之宮,若運行衰絕之地,終不為之生也。

    24.25.26.27.(缺)

    28.
    五行各得其所者,歸聚成福;
    註釋:
    凡五行不可虛名失位,但要得令歸垣,方能為貴,
    若歸聚一局,妙不可言。

    29.
    一局皆失其垣者,流蕩無依。
    註釋:
    凡日主用神,但要著落之處,
    如四柱中不得通根有靠,又遇空亡死絕,
    則終無成立,必然流蕩失所矣。

    30.
    大運折除成歲,
    註釋:
    大運者,八字之表裡也,
    取用乃度其淺深,成歲須知多寡是也。

    小運逆順由時。
    註釋:
    小運者,補大運之不足而立名也,
    古人以男起丙寅、女起壬申,以是定逐年禍福,鮮有不左。
    予嘗見一祕書,以為男女小運,皆由生時而行之,順逆亦以年定。

    31.32.33.34.(缺)

    35.
    六合有功,權尊六部;
    註釋:
    凡四柱中、有刑衝剋害,本為凶論,
    得神挽合有力者,即反為祥,其福高遠,

    36.
    三刑得用,威鎮三邊。
    註釋:
    刑本不吉,得用者富貴聰明,無用者孤貧凶夭。
    何以為得用?三刑有氣,日主剛強。
    何以為無用?三刑無氣,日主衰弱。

    37.38.(缺)

    39.
    天地包藏神得用,顯豁胸襟;
    註釋:
    如八字中不見【亥】(乾為天)【申】(坤為地)二字,
    得左右之神,拱起二字,兼有貴氣,不落空亡,須當顯豁。

    40.
    風雷激烈貴無虧,飛揚姓字。
    註釋:
    【巳】為「風門」,【卯】為「雷門」,
    八字中虛拱二位,更有貴人,歲運若逢衝起,必能發達。

    41.
    賊地成家,賊亂家亡身必喪;
    註釋:
    此法如歲月日中有神爭合為妻,
    月支陷溺其中,欲出而不可得,故曰「賊地」,
    更得歲日之神,自刑,無暇合我,
    得時支乘機,與月支為合,是謂「賊地成家」,富貴不淺,
    大運去賊則安,再見賊亂則凶。

    42.
    梁材就斲,木多金缺用難成。
    註釋:
    夫木本賴金斲以成器,
    若金被神留合,不能來剋其木,卻要木與金為鄰,就彼雕琢可也。
    若木盛金弱,則雖就金,亦不能斲而有用,
    假使用木,與金作合,彼此兩強,乃為貴論。

    43.
    純陽地戶包陰,兵權顯赫;
    註釋:
    八字純陽,本為偏黨,
    殊不知子寅辰午申戌,暗拱丑卯已亥末酉之陰,
    二象相濟交感,則反全天地之正氣矣,發福非小。

    44.
    獨虎天門帶木,臺閣清高。
    註釋:
    凡歲月得【寅】一位,卻要時見「天門」(亥),虎必朝天嘯日,
    柱中更有【卯、未】合局,木盛生風,風從於虎,豈不偉哉。
    若使刑沖剋破,不得印綬財官,則無用矣。

    45.
    學堂逢驛馬,山斗文章;
    註釋:
    身坐長生之位為「學堂」,
    更得「驛馬」交馳,一衝一合,又得高大氣象,
    帶財煞貴人者最貴,文章瀟灑出塵。

    46.
    日主坐咸池,江湖花酒。
    註釋:
    「咸池」又名「桃花煞」,男女逢之,必然淫亂,
    多因花酒,流落江湖,
    若見財官貴德同宮,反得標格清奇,富貴安享,
    大忌刑合,只喜空亡。

    47.
    福滿須防有禍,
    註釋:
    凡用「印」生身,乃為我之福也。
    運行「比印」旺地,生扶太過,福滿處豈無禍生?
    是以君子須知防也。

    凶多未必無禎。
    註釋:
    局中原多「官煞」,再行「官煞」歲運,其凶乃甚,歷盡艱險,後必有制伏身旺之運,否極泰來之象。

    48.
    馬頭帶箭,生於秦而死於楚;
    註釋:
    此言「驛馬」在日時之下者,若見有刑沖,謂之「帶箭」,
    主人決定異國喪亡也。

    馬後加鞭,朝乎北而暮乎南。
    註釋:
    凡取用驛馬,順則年取其日時,逆則時用其日主,
    馬無堤欄,則縱肆而不可遏,
    如後再加刑衝,馬必疾行,終無安頓之地,
    主人一生勞碌,奔競四方,
    若刑衝之神,遇有三合六合,則不為加鞭矣。

    49.(此則移到60後)

    50.
    一將當關,群邪自服。
    註釋:
    「將」者,貴重之神也。
    「關」者,緊要之處也。
    「邪」者,妒我之物也。
    假如【甲乙】日生於【金】旺年月,皆來剋我,
    得【丙】透出月上,制煞為權,而煞自服矣。

    51.
    眾凶剋主,獨力難勝。
    註釋:
    此言煞重身輕、孤獨無助者,
    蓋無當關可救之神,則不能勝所剋矣,決主夭疾。

    52.
    脫此輩,忌見此輩;
    註釋:
    此這如甲己化土,脫木氣而從妻家,
    若見甲乙寅卯未亥,皆我比肩,則有原旺之藉,豈無咎哉?

    化斯神,喜見斯神。
    註釋:
    又如乙庚化金,喜見金旺;丁壬化木,喜見木旺,
    而子得倚其母之類。

    53.
    驛馬無韁,南北東西之客;
    註釋:
    無疆,馬無合也。南北東西,無所不至矣。
    若遇此,必主飄零。

    54.
    桃花帶煞,娼優隸卒之徒。
    註釋:
    桃花日時上見是也,不惟忌刑合有情,尤忌五煞同處,
    凡遇此者,不受禮義廉恥之教也。

    55.
    母子有始終之靠,
    註釋:
    如【戊】日坐【辰】,生於【申】月,
    然土以金為子,金養於【辰】,少倚母而自強,
    土生於【申】,老得子而有靠。

    夫妻得生死相依。
    註釋:
    假如【丙丁】日坐【子】月,用【酉】金,然火以金為妻,
    【辛金】生於【子】,適夫家以養其身,
    火至【酉】亡,賴妻財以活其命。

    56.
    雙眼無瞳,火土熬乾癸水;
    註釋:
    癸水在人屬腎,為一身之基,兩目之本,
    目關五行,惟瞳屬水,水涸腎虛,則瞳無所倚,

    57.
    大腸有病,丙丁剋損庚金。
    註釋:
    庚屬大腸,宜臨水土,
    嫌者、丙丁寅卯得局無制,庚金雖得托根,又被衝破,便有此疾。

    58.
    土行濕地而傾根,伯牛有恨;
    註釋:
    戊土屬脾,四柱中不有生旺通根之位,
    又加水浸金虛,運行濕地,歲見土剋,因而有疾。

    火值炎天而得局,顏子無憂。
    註釋:
    火乃文明之象,生於九夏,三合寅午戌局,火愈發輝,
    少用木資其勞,不宜見水通根,遏火之焰,
    人生得此,樂道無憂。
    火行極處,多遇木生,反主夭貧,至不利也。

    59.
    水泛木浮,死無棺槨;
    註釋:
    木從水泛,不遇運土堤防,
    更值死絕之鄉,逢衝併煞,定必墮崖落水,橫害毒亡,多不為美。

    火炎土燥,生受孤單。
    註釋:
    土因火燥,萬物不生,初運南行,廢而無用,
    後來雖遇財官,不能為用.以致孤貧奔走,無家之命也。

    60.
    妻多力弱,花粉生涯;
    註釋:
    凡用財為妻,最要得時得位,
    日主更喜剛強,歲月有倚,陰陽各得其所,良配可知。
    若財多散亂,刑合不齊,日主孤弱,不能任用,
    必因妻獲利,以養其身也。

    馬弱比多,形骸飄泊。
    註釋:
    凡遇財旺身強,平生安樂,
    見財輕比多,不足其用,終必飄泊江湖,逐財勞苦,安享何能。

    性靈形寢,多因濁裏流清;
    註釋:凡八字、濁中流出一點孤清,
    則人雖朴陋,穎悟機謀異常,與眾迥異也。

    貌俊心蒙,蓋是清中涵濁。
    註釋:
    此論用神清奇,特立中或有物來傷之,
    主其人外雖貌美,內無學識,昏迷酒色。

    61.
    凡遇
    凶神交會,善以少而難成,
    吉曜併臨,惡雖多而亦化,

    62.
    道從理悟,神入心生,
    熟讀苦求,巨微徵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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