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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誘"Man"
2007/03/21 08:13:46瀏覽222|回應1|推薦1

據報導:
  四名男子,去年假冒女性身份,上網假裝要找援交,
勾引到花蓮一名李姓男子,雙方於是打電話相約碰面,李
姓男子到場發現被騙,卻遭徐姓嫌犯等四人持西瓜刀攔下
,並在脅迫下到提款機領錢交給嫌犯,全案經花蓮地方法
院審理後依強盜罪嫌判刑。
  判決書當中指出,徐等三名男子與一名陳姓少年,去
年十月二十八號晚間,在徐姓男子位於花蓮縣新城鄉住處
,假冒女性身份上網進入某聊天室,假裝要找援交,事實
上打算藉機向上鉤的男子勒索錢財,結果一名李姓男子信
以為真打電話聯絡,徐姓男子還在電話中裝成女性聲音與
李姓男子相約當晚碰面。而四名嫌犯準備的不是一個浪漫
的約會,而是西瓜刀、鐵棒等凶器,當李姓男子抵達發現
被騙,準備離去時,四名嫌犯立即持西瓜刀將人攔下,除
了取走被害人身上現金一千八百元外,又強壓被害人到提
款機領錢,前後領了五千元後,才將被害人釋放後逃逸...。
  防人之心不可無,害人之心不可有,否則「被害」、
「受制裁」天經地義。網路「e」指通真的很方便,感受
「天涯若比鄰」及在網路上的「飆」感,難怪有人為了上
網徹夜不眠,在在證明了網路的「魅力」,但若網路淪為
「犯罪」的工具,那其可怕性不難想像。以上又是典型的
「網路色誘」詐騙,原本以為是「浪漫約會」,卻上演出
「情人看刀」的戲碼,今天被害人只是「失金受驚」,如
果因而危害了甚至失去了生命,這可不是「得不償失」,
那簡直就是「萬丈深淵」、「萬劫不復」。
  科技發展應該良性運用,切莫為逞一時之快,而鑄成
大錯,況且「凡走過必留下痕跡」,別以為神不知鬼不覺
,冥冥之中,報應不是不到,而是時機未到,總之歹路不
可行啊!

( 在地生活花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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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3/22 21:53

  四名男子,去年假冒女性身份,上網假裝要找援交,

勾引到花蓮一名李姓男子,雙方於是打電話相約碰面,李

姓男子到場發現被騙,卻遭徐姓嫌犯等四人持西瓜刀攔下

,並在脅迫下到提款機領錢交給嫌犯,全案經花蓮地方法

院審理後依強盜.....